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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 2022年工作动员大会召开

其实山东省教育厅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山东养狗监督,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山东省教育厅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养狗需要办什么证潍坊养狗要办狗证吗(潍坊养狗需要办什么证)

问题一:养狗办张狗证要多少钱?第一步:

高级别省市共建 山东省教育厅卫健委潍坊市共建潍坊医学院

首先去各区所在办狗证处领取一张(犬类办证信息核对表),表格上会需要填写犬主的信息所在区县,街道,派出所,邮政编码,性别,出生年月日,犬信息也就是你养的狗狗的信息(不是烈性犬的话不要晃报信息就算是大狗也要如实申报!上海控养区内可以给阿拉撕加这种大狗办证的!)狗信息上会要你填写狗的名字(就是你给它起的名字)狗的种类(比如:哈士奇)毛色,养狗的性质会给你选(私人,单位)是自己家养的就选私人.用途(观赏,警卫)犬的性别(雌,雄)

然后还有犬主的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居住证其他)只要写一种就可以拉!

然后要贴上狗的3寸彩色照片这个可以晚点贴.

这个是犬证信息核对表的大概样子大家看看拍的不清楚不过关系不大这个表格去领的话都能领到关键是下面的步骤~~

第2步填写好信息表后还会领到一张表格这个表格上面需要盖2个章一个是居委会的章还有一个是所在地派出所的章.另外表格上还需要邻居的签字签字数量是4户到6户之间

首先是要同一幢楼的邻居签字必须是和你同一幢楼内的小区居民否则无效(除非是住私房的那种)..一般情况下签4户人家就可以了.然后拿这有签名的表格去居委会盖章只要有居名签字居为会的章很快就好敲下来了.然后带着有居为会盖好章的表格去负责所在小区的派出所找民警盖章民警会上门调查签字是否属实然后核实后给你盖章.(有的警察不会上门来核实的他们当面就会帮你敲章了!)不过...找警察盖章的话最好态度好点有时候等他们盖章要跑个好几次才能盖到..他们老说他们开会没时间!

2个章盖齐后带着第一次填好的犬证信息核对表(照片贴好)还有1000块钱,到办狗证的地方付钱交表格狗证所会收掉那张有签字和敲章的表格还有钱然后在你的(犬证办正信息核对表上签字)核对表是会放在你身边给你的.还有发票(发票就是犬类管理专用收据一张)另外还会给你一张犬类免疫健康检查通知单让你去给狗打预防针和芯片(打预防针和芯片是包括在1000块的不要另外交钱了)他们会给你去打疫苗的地方名片上面会有地址一般过了统一办证时间的话都是去上海畜牧站那里打.有点要注意!打预防针芯片大家要赶早去打因为只有打了人家才会发证给你而且从疫苗接种通知开出起半个月内有效超过了半个月不去打就麻烦了!!!

第3步就是去打预防针这个虽然感觉没什么但是有几点也要注意哦

1:打预防针前最好给狗狗买好背带式样的绳索不要用颈圈以为芯片的植入是从背部的头颈那打进去的

2:去防御站打疫苗前1个月不要接种其他的疫苗

3:去防御站一共给狗打3针 7联单狂犬还有一针芯片打芯片不用动手术的...

4:如果忘记买背带了可以在防御站买不过....万一他们卖完了就麻烦了

5:打完芯片要过1个星期到10天后给狗洗澡,不要摸狗的头颈!驱虫药物也要过3-4天后再给狗服用

6:防御站那有一套的狗护理的东西很便宜才50元..大家去的时候记得买是滴耳朵油杀跳蚤的还有驱虫药

7:防御站内有时会有很多病狗病猫的大家带狗狗去打针什么的..注意下病狗病猫多的地方不要让狗狗去接近!

第4步了那就是等待哈哈!等你的证下来的那天虽然各区有快慢但是总会有下来的那天不要心急出去溜狗时要文明也要收敛不要以为打完芯片就无敌了...另外对邻居要有礼貌否则把他们惹毛了他们到派出所告一状那1000块和之前的努力都要打水票了!

1个星期发证一共有2个证一个是(养狗许可证)(免......>>

问题二:养狗需要办狗证吗?需要的还是办理一个比较放心,狗狗虽然很多时候很温顺,但不能保证不出意外,如果伤了人,你的麻烦会很大的,去派出所就能办,费用问触具体要看你的狗的大小了。

问题三:养狗狗需要办理什么证件.饲养犬类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饲养由单位出具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犬类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每月发证额度由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市犬类管理中心分配到各区(县),所在区(县)犬类管理办公室按登记顺序先后依次发放。

2.获得准养额度后,由申请人(申请单位)所在区(县)犬类管理办公室通知申请人(申请单位)领取《上海市私人饲养犬类申请审批表》或《上海市单位饲养犬类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审批表自发放之日起壹个月内办理有效,逾期需重新办理申请登记。

3.《上海市私人饲养犬类申请审批表》所列邻居意见一栏中,需由不少于四户邻居同意并签名(盖章)。

4.私人饲养犬类需由饲养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同意、单位饲养犬类由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市局级)同意,经饲养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审核,交所在区(县)犬类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批。牧羊犬、大型犬(成犬后犬肩高超过50厘米,犬体重超过30公斤)由市犬类管理中心进行审批。具有攻击性的犬类和草犬一律不予批准。

5.为制作《犬类准养证》请提供相应照片。

犬主人:一寸免冠照片 5张

犬只:三寸犬侧面斜角全身彩色照片 1张一寸犬头照片 7张

6.依照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收费标准:内环线以内2000元/年・犬,内环线以外1000元/年・犬。

7.领取犬类免疫健康检查通知单,到市畜牧兽医站进行犬类健康检查和注射犬类防疫针,并办理《犬类健康证》。

8.按所在区(县)犬类管理办公室通知日期,凭领取《犬类准养证》通知和《犬类健康证》到所在区(县)犬类管理办公室领取《犬类准养证》

问题四:养宠物狗必须办养狗证么?农村的话养狗当然是什么都不用办的咯.但是城市的话就不行了.疫苗当然是要打的。在来要给狗狗办个身份证.这样就不怕被被抓走了.还有就是有些场所是“狗狗禁止进入“的场所,就不要带狗狗去了.凡饲养犬类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在准养犬颈部佩戴由市公安局统一制作的圈、牌子.原则上当然要证了,但也有好多狗狗没有上户口。不过负责的主人最好还是给狗狗上个户口吧。这样养着也踏实

问题五:养狗一定要办证吗?最好是办的除非不出屋子办的话免得你以后带它出去玩遇到打狗严的时候有麻烦,价格在200-1000不等,我朋友泰迪是300大洋。

问题六:养狗需要办那些证?很多证吧,不知道。

问题七:养狗需要办哪些证件?举济南的例子给你吧

养狗管理服务费每只犬第一年400元,以后每年度200元”。7月26日,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作出以上规定。“狗证费”从最初的4500元降至400元,管理由“堵”转“疏”。但是费用降低后,宠物狗大批进家上街,这么多狗打没打疫苗?谁来监督?会否狗多成患?对此,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两小时见到50只

根据市民王女士的反映,26日下午下班时分,记者特地选王女士反映的路线体验了一圈。5:30,记者沿新闻大厦西侧的小胡同来到大众华澳双语幼儿园,大门北侧路西居民房前果然有一条大黑狗在“散步”,该狗身长约50多厘米、样子颇凶,既未拴链子,也未见脖子上挂防疫证或养狗证之类的标牌。接孩子的家长走到此处,有的拉孩子靠边快走,有的则干脆抱起孩子勿勿而过。6点左右,记者在幼儿园北侧50米的胡同内看到,一条长60多厘米的黑狗趴在路中央,这时一居民牵只花斑犬经过,黑狗见了同伴便扑上去“亲热”起来(如图),吓得路人不住地躲闪,多人因此与狗主人发生争执。

出该胡同向东一拐弯,建设银行门前又有四只小狗在“聚会”。主人们均称这些狗宝宝已“上了户口(指在管理部门登记)”,并打了防疫针。但记者看到,小狗脖子上均无狗证或防疫证之类的凭证。6:30左右,记者经和平路拐上山师附小所在的路,走到山东师范大学院内。一路上见到9只形态各异的小狗。门口保安人员称,“每天来遛狗者多达二三十人”。沿环山路向南走,一只样子很凶的大白狗引起记者关注,此狗身长足有六十多厘米,其主人拒绝与记者交谈。至南首,宠物店多,小狗也多,10分钟工夫见到七八只,有的小狗甚至被带进超市。

记者约略统计了一下,两个小时内,见到约50只宠物狗。

销量增加两成多

养狗的“成本”大大降低,宠物市场交易随之活跃。28日上午,在天桥区标山附近的宠物市场,一家宠物食品店的老板介绍:“现在贩狗的赚大钱了,生意好的一天卖十只八只不成问题。过去有时一天卖不出一只。”另据了储,济南比较大的宠物市场段店大金庄也有一个,养狗门槛降低后,不少市民倒好几次车也要去“淘狗宝宝”。另据济南市犬业协会介绍,英雄山下、黑虎泉边、大明湖西南门等地非专业市场狗类交易也明显增多。

问题八:养狗需要办什么证现实情况是:“养狗扰民害民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对此怨声载道的人很多。越来越多的人明确支持禁狗令。”

一种有趣的现象,某些看上去不那么极端的,相对有素质的养狗者(起码不像绝大多数养狗者那样,一看到禁狗二字就情绪失控,满嘴喷粪)总是不厌其烦地来发言,哪怕多次被禁言,依然坚持在解禁之后继续翻来覆去以压根不可能实现的文明养狗当幌子,企图说服禁狗者。最初我不明白爱狗人士这种顽固不化的心理,现在我明白了。

狗是养狗者生活中玩物丧志的沉迷的深渊,狗粉狗奴爱狗人士恬不知耻地为养狗的歪风邪气狡辩!

问题九:养狗证怎么办理首先,你要给你的狗打预防针,办一个《家犬免疫证》。

再次,你要去管理你家那片的派出所要一张《养犬信息登记表》,把表填好后,找你们管那片的居委会去盖章。去的时候还要带上《家犬免疫证》,并且要贴狗狗的照片。

最后,拿着《养犬信息登记表》和《家海免疫证》到领表的派出所去盖章签字就可以了。

注:狗狗的照片要从侧面照全身照,你把狗抱到照相馆里,说照两寸照片,人家就知道了。

问题十:养小狗宠物需要办什么证件吗养狗证,带着疫苗本去派出所填个养犬登记表,填好之后去居委会盖章证明,最后再去填养犬登记表的派出所办理养狗证就行了。但是有些地方是不给大型犬上证的

潍坊市养犬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山东省养犬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犬类饲养、交易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对影响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的养犬行为实行禁限管理,通过政府有关部门严格执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等措施实施。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公安、畜牧、城管执法、工商、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协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办理养犬登记,查处养犬产生的扰民行为及在公共场所违章携犬行为,捕杀狂犬,收容和管理被遗弃犬、无主犬;

畜牧部门负责犬的免疫、检疫、防疫登记和犬类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发放免疫证明和免疫标志,组织供应兽用狂犬疫苗,检测、预防和控制犬类狂犬病疫情,向卫生部门提供疫情信息;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养犬行为和在城区内的非法犬类交易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对犬类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组织供应、接种,狂犬病人的诊治和疫情监测,预防控制狂犬病在人群中的传播流行。

第五条各主管部门及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养犬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六条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本居住区的居民制定禁止养犬公约或文明养犬公约,依法调处因养犬引起的邻里纠纷和治安隐患,开展限制养犬、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活动。居民、业主和其他单位应当自觉遵守公约。

第七条本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以内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划定本区域内的养犬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为养犬一般管理区。

第八条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内对犬均实行狂犬病免疫制度,在重点管理区内还实行养犬登记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不得饲养未经登记和免疫的犬,在一般管理区内不得饲养未经免疫的犬。

第九条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可以养犬。

文物保护单位、危险物品存放单位、重要仓储单位、动物表演单位以及部队、公安、科研、医疗卫生等单位,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养犬。

个人和单位只能在其独自占有或者独自使用的住宅、区域范围内饲养犬,但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的办公和生产服务区以及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内不得饲养犬。

第十条个人符合养犬条件的,居民委员会应当为其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在重点管理区养犬的,养犬个人和单位应当自取得犬之日起30日内,持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或单位营业执照及饲养犬用途、种类、数量等材料到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养犬人取得养犬登记证后,携犬到畜牧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注射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免疫证和免疫标志。

在一般管理区养犬的,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之日起30日内携犬到畜牧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为犬注射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免疫证和免疫标志。并每年对所养犬进行免疫。

第十一条在重点管理区内,犬死亡、失踪,养犬人住所变更以及丢失养犬登记证的,养犬人应当于30日内办理相应的注销登记、变更登记及补发手续。

第十二条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的品种和标准,由畜牧部门会同公安部门确定,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携犬到户外活动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为犬佩戴免疫标志,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定期为犬注射狂犬病疫苗;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和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

禁止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儿童活动场所、体育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候车室、大型商场、购物中心等人员密集的室内公共场所;

禁止携犬乘坐大型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客运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禁止纵犬在楼道、公共场地、道路等公共场所排泄粪便,携犬人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应当立即予以清除;

狂犬病疫情发生时,养犬人应当对所养犬进行圈养、笼养,停止携犬进行户外活动;

严格履行养犬义务保证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对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及时携犬到畜牧部门进行检疫。

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或畜牧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捕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私自处理、随意丢弃、剥皮、食用、出售。

第十五条犬咬伤、抓伤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者送至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并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被伤害者的诊治费和其他经济损失。

被无主犬、自养犬或者养犬者不明的犬伤害的,被伤害者应当立即到医疗卫生机构诊治;被伤害者是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应当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医疗卫生机构诊治。

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三条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其经营管理者有权禁止养犬人携犬进入,但应当设置明显标识。

居民会议、业主会议经过讨论决定,可以在本居住区内划定禁止遛犬的区域。

第十七条开办犬类养殖场、犬类交易市场和为犬类服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有关动物防疫规定,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重点管理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开办犬类养殖场,不得在重点管理区内设立大型犬、烈性犬交易市场,不得在犬类养殖场和犬类交易市场以外的场所从事犬类交易。

出售的犬必须具有畜牧部门核发的动物检疫证明和犬类免疫证明。

第十八条展览、演出和比赛的犬,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狂犬病等疫病免疫证明、检疫证明及合法来源证明。从外地引进的犬,须有当地畜牧部门出具的免疫证明和检疫证明。

第十九条导盲犬、扶助犬不受本规定中关于禁止养犬区域、禁止携犬进入场所的规定限制,但养犬人必须携犬定期注射狂犬病疫苗并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发生狂犬病疫情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畜牧、卫生等部门应当根据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并按职责分工依法采取防治措施,公安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一条公安部门应当建立养犬违法记录档案,对多次被举报属实或者被处罚的养犬人进行重点管理。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批评、劝阻,向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反映,或者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

第二十三条养犬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行执法责任制,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管理职责,及时受理举报,查处违法养犬行为。

第二十四条养犬人有伪造、冒用免疫证或对犬未定期进行免疫注射,未实行拴养、圈养等违反养犬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安、畜牧等部门按照《山东省养犬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饲养人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驱使犬伤害他人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携犬外出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养犬人发现所养犬患有狂犬病不及时报告的,由畜牧、公安等部门依照《山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养犬人所养犬伤害他人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拒绝或阻挠养犬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养犬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接到的举报,不依法处理或者相互推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9月9日发布的《潍坊市城区限制养犬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发布前已经养犬的,养犬人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30日内,依法办理养犬登记及免疫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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