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管理规约范本的问题,以及和管理规约 养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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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养狗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小区内不让养狗么法律分析:
小区物业无权禁止养狗。没有法律规定禁止养狗,物业公司更不能限制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对于养狗的问题,国家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养犬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的有烈性犬、大型犬。国家允许饲养的宠物,在完成相关手续后业主是有权饲养的。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没有的,物业管理条例是每个省政府制定的,跟小区无关。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三条业主义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效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七十九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的归属、用途以及筹集与使用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第八十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第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第八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与业主关系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管理规约范本和管理规约 养狗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