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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初心作文800字(坚守初心作文800字范文高中)

高考作文 坚守初心篇,高考生冲冲冲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坚守初心作文800字,养狗初心作文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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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村庄作文写作文不少于400字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一个人的村庄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人的村庄作文篇1高考作文 坚守初心篇,高考生冲冲冲

这是荒凉而孤独的沙漠,这是一个人的村庄。——题记

孤单的笔触,苍凉的景物。黄沙梁,沙漠中的小小绿洲。像一个知理明事的老者隐于繁华之外,守着几分孤独,守着几分自在,守着几分寂寞,守着几分惬意。

想象这样一幕场景,黄沙漫漫,飘在村庄以外的天空。茅草屋和木屋兴许新竣工兴许早已破败。黄沙梁的人站在天地间,望着春华秋实的万物,望着春种秋收的麦子,麦香浓郁。就这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地安分守己的生活,睡下与醒来就是一辈子。,村庄里的草青了又黄,来年又是青草。星星升起又落下就是永远。

有一个人,叫张三,叫李四,或者叫刘三。他不种田,他几乎什么都不干,他只蹲在一面破墙根吸烟,从太阳出来到太阳落下,就这样蹲着,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有一个人,叫张三,叫李四,或者叫刘三。他孤身一人,早些年在要搬迁的人家手里买了房子,就这么住着。天长日久。门破了,烟囱堵了,他不去管,就让房子和自己一起老去吧。人们在五千栽树,等木头长成了便用来做房梁,等房子盖成了自己便安然老去。人们在村边种田,夜里嗅见稻香了便可以收获。人们养着牲畜彼此不相干涉,等变老就一起消失在漫漫黄沙中。

书中有那样一段话,有一个汉子,皮肤黝黑,在烈日下,他挥舞着镰刀,不知时间。我突然体会到了时间的流逝,它流过我们的身边,我们忙于播种或者收获,无暇顾及,只是突然间有一刻心酸的感觉。我们悲,却不明所因。也许悲伤时间如白驹过隙,也许悲伤村庄的千年无声,也许悲伤此时自己心无大志,也许悲伤孤独无可阻挡。这是一种很苍凉的感觉,抬头仿佛看到青灰色的天躲在黎明里,鸡鸣划破天空,朝阳明艳似血。再抬头却又已是落日余晖,没有壮美,只有黄昏时的淡淡孤独。

一个人的村庄。我想会是一种很美的感觉。若说孤单也该是一种美丽的孤单。我总是想若漫漫余生有机会我一定会去一个村庄,守一份寂寞,品一段时光。人生有太多时光要打发,与其在繁华中虚妄不如在荒芜中清晰。村庄是一个很古朴的地方,人畜共居,有院子的小,,门前有天罗瓜的架子,爬山虎爬了满墙,风仙花开的红艳艳,在昆虫的鸣叫中入眠,在鸡鸣中醒来。偶尔你会被鸟声吵醒,初冬的早晨,一些似雪非雪的降水过后,薄霜铺满瓦檐,着水珠,鸟儿就开始争鸣了。也许初冬早晨和煦的阳光让它们以为是春天来了。去看看列列西风中无叶的杉树,叶已落尽枝桠在半空中显得突兀,也许一天傍晚你会发现北风中有成排的小鸟站在枝桠上,像是一株长鸟的树。这样的村庄也是一个人的村庄,你可是会喜欢,孤独且美好的村庄。

去一所一个人的村庄,无论破旧与败落,听细雪声如碎玉,听细雨声如呓语。瓜田李下,柳暗花明。春意盎然。夏树成荫,秋雁南飞,冬雪阵阵。像一个隐者。用超然脱俗的淡泊隐逸,去一所一个人的村庄抛弃所有人世美好于不顾,怡然自足,多好的日子,不迁怒不怨恨,应当是如水的时光。

一个人的村庄,不知道作者本初的一年,也许是厌倦了俗世,想念起了家乡,那个村庄,一个人的村庄。我也不知道看完这本书后又有怎样的感想,只是突然想到了这些,也写下了这些。

一个人的村庄是孤独的美丽是美丽的孤独。

一个人的村庄作文篇2

金黄金黄的麦田、戴斗笠的农夫,一切都如童话般的唯美,让人的心中有丝丝的颤动,这便是我的最初感觉,于是我开始沉浸在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中。里面有狗啊,马啊,驴啊,他们在刘亮程的笔下是那么可爱,那么具有灵性。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狗的这一辈子》。狗的一生并不长,只有十多年,但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狗年轻时,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年老时,无人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脱毛的皮,像一位历尽沧桑的老人,把自己交给时间和命。

记得小时住在农村的外婆家时,有一条全白的母狗,自我有记忆以来,它的睫毛都是白的,生有一群的小狗,每次看到它斜躺在家门口,哺乳着自己的孩子,都能让我感受到母亲的伟大,我曾经也是被这样呵护着成长,瞬间想为母亲做点事,填补自己的感恩之心。每到夜晚,那些小狗见到陌生人便吠,它只是匍匐在门边,在众狗狺狺的夜晚,默不作声的肯定的一条老狗,但那也一定是只忠心耿耿的狗,它从未离开自己的岗位,不忘职责。后来,我再次回到那时,它已经不在了,有些失落,外婆说,它的命只有这么长,那时我还舒服了许多,至少年轻时威武过,老了又有自己的一群孩子,这辈子还算做到了本分。这就是我曾见过的狗的后半辈子。

但非所有的狗都能有这么幸运。

狗年轻时,是个守卫,是把门的。来人并非找狗·,却要与狗先较量,主人听到狗叫,会开门瞧瞧,想见到人就开,不想见的便假装听不见;若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发走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其实这也是很多人养狗的原因,避免不想见却又难开口的尴尬。在我印象中,有些狗,刚刚懂得它存在的意义,因太尽忠职守,就进了人家肚子。

那年,随着父母来到他们工作的地方,从老家带了只土狗,每周放学回家,它就摇着尾巴向我冲来,跳起来往我身上扑,那叫是一个激动劲啊,赶也赶不走,虽然有些嫌弃它的唾液,但心里还是暖暖的。不料,就在一个下午,它便消失了,妈妈告诉我,下午一辆黄面包车来,小狗叫了几声,就被一个麻袋套走了,她追都没追上,看来人家是早有准备的,是卖狗肉的。顷刻间,我非常气愤,往地上重重的跺了一下,以后没它迎接我回家了,如今想想的怀念有它在的日子。这便是我见过的不幸的狗的前半生。

把书看着看着,想到了与书中如此相似的我的这两个伙伴,他们不忘自己的本分,自己的初心,至死都坚守着,甚至为此付出生命。他们永远如此简单,如此快乐,只要有精力就不停歇。他们简单就快乐,我们世故就变老,愿在城市的喧嚣中,我们能像他们一样简单的表达自己情感,执着的保留自己的初心。

一本书的阅读,总能让我的心灵又得的一丝丝满足,因而感谢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作文篇3

这是荒凉而孤单的荒漠,这是一个人的村庄。——题记

孤独的笔触,苍凉的景色。黄沙梁,荒漠中的小小的绿洲。像一个知理明事的老者隐于热闹以外,守着一些孤单,守着一些自得,守着一些孤独,守着一些悠闲。

想像那样一幕情景,黄沙漫漫,飘在村庄之外的天上。茅草屋和木屋兴许新完工兴许早就破败。黄沙梁的人立在天地之间,望着春华秋实的天地万物,望着春种秋收的麦子,麦香浓厚。就是这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地安分守己的日常生活,睡下与醒来时便是一辈子。村庄里的草青了又黄,明年也是青草。星辰冉冉升起又落下来便是始终。

有一个人,叫张三,叫李四,或是叫刘三。他不种田,他基本上全都不干,他只蹲在一面破墙根抽烟,从太阳出来到太阳光落下来,就是这样蹲着,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有一个人,叫张三,叫李四,或是叫刘三。他孤身一人,前些年在要拆迁的别人手上买来房子,就那么住着。天长日久。门破了,烟筒堵了,他没去管,就要房子和自身一起老去吧。大家在五千栽树,等木材长出了便用于做房梁,等房子盖成了自身便欣然老去。大家在村边种田,晚上嗅见稻香了便能够获得。大家养着家畜相互不相干涉,等衰老就一起消退在漫漫黄沙中。

书里有那般一段话,有一个汉子,肌肤黝黑,在炎日下,他挥动着镰刀,不知道时间。我忽然感受来到时间的流逝,它穿过大家的身旁,大家忙碌栽种或是获得,无暇顾及,仅仅突然间有一刻辛酸的觉得。大家悲,却模糊不清所因。或许忧伤时间如白驹过隙,或许忧伤村庄的上千年无音,或许忧伤这时自身心无大志,或许忧伤孤单没法阻拦。这是一种很苍凉的觉得,仰头好像见到青灰色的天躲在黎明里,鸡鸣割破天上,朝阳艳丽似血。再仰头却又已经是落日余晖,没有壮丽,仅有傍晚时的淡淡的孤单。

一个人的村庄。我觉得会是一种很美丽的觉得。若说孤独也应是一种漂亮的孤独。我一直想若漫漫此生还有机会我一定会去一个村庄,守一份孤独,品一段时光。人生道路有过多时光要消磨,两者之间在热闹中虚妄比不上在荒芜中清楚。村子是一个很古香古色的地域,动物和人共居,有院落的小,,大门口有天罗瓜的铁架,爬墙虎爬了满墙,风仙花开的红彤彤,在昆虫的鸣叫声中入眠,在鸡啼中醒过来后。有时候你能被鸟声吵醒,初冬的早晨,一些似雪非雪的降雨之后,薄霜布满瓦檐,着水滴,鸟儿就刚开始争鸣了。或许初冬早上和煦的阳光让他们认为是春天来了。看一看列列西风中无叶的杉树,叶已落尽枝丫在空中看上去生涩,也许一天傍晚你可以发现西北风中有平排的小鸟站在枝丫上,仿佛一株长鸟的树。那样的村庄也是一个人的村庄,你但是会喜爱,孤单且幸福的村庄。

去一所一个人的村庄,不管陈旧与败落,听细雪声如碎玉,听细雨声如呓语。瓜田李下,柳暗花明。春意盎然。夏树成荫,秋雁南飞,冬雪一阵阵。像一个隐者。用超然脱俗的淡泊隐逸,去一所一个人的村庄抛下全部人世间幸福于不管不顾,怡然自足,多么好的生活,不迁怒不憎恨,理应是似水的时光。

一个人的村庄,不清楚创作者本初的一年,或许是厌烦俗世,想念起了故乡,哪个村庄,一个人的村庄。我不知道看了这本书后又有如何的感想,仅仅忽然想起了这种,也写出了这种。

一个人的村庄是孤单的漂亮是漂亮的孤单。

一个人的村庄作文篇4

李老汉的村庄在中国乌蒙山区的大山深处,叫岩石村,因岩石丰富而得名。可是现在村庄很萧条,仅剩李老汉一个人,他既是村长,又是村民,更是唯一的低保户。

岩石村很小很小,小到只能容纳五户人家,那里除了山还是山,除了贫穷还是贫穷。人们都是刚搬到此地,住一段时间,不到几年又纷纷搬走,村庄渐渐冷清下来。

令人不爽的是,由于太偏僻,在国家地图上根本找不到岩石村这个村庄,也提不到李老汉本人,更别说那些鸡呀、猫呀、狗了。后来李老汉去了县城五次,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政府迫于压力,拗不过他,才勉强在地图上点了一个点,标上“岩石村”这几个还算比较显眼的字。说起这事,李老汉高兴了很久,每次和外村人谈起,都自豪地挺直了腰杆,似乎办成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心里乐滋滋的,脸上挂满微笑。无论走到哪里,他都会哼起电视里播放过的小曲:“美美观观的地,美美观观的天,美美观观黑土地……”哪怕哼得直跑调,哼得难听至极,也不在意,因为除了自己没人听得见。村庄现在只有李老汉和一头牛、三只鸡、一只猫相依为命。动物不懂人语,也只有李老汉自娱自乐而已。偶尔有几只大雁迁徙经过村庄,悲鸣几声,望着村里的凄凉场景,瞬间逃得无影无踪。

在李老汉的记忆里,他已经七十八岁,身体还算健朗,几乎没病没痛,算是长寿了,唯一不足的就是儿孙都没在身边。他二十五岁就和老伴结婚,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已经长大成人。子女们都有自己的想法,他也管不了,只落个难得清闲。小女儿李幺妹,初中毕业就去广东打工,钱没挣着,反而被人骗进了传销,一去再无音信。李老汉报警几次,又托亲戚询问,也没有找回来。这是李老汉心中无法愈合的痛,每想一次,就心痛一次,满满的愧疚,感觉对不起女儿,没有照顾好她,要是当时死活不让她出去打工,该有多好呀!可如今再说什么都晚了,唯有默默面对!

他的大儿子李丰脾气怪,动不动就指责李老汉。他早些年在外省做了上门女婿,生了一对儿女,活泼伶俐,人见人爱,只是媳妇管得严,车费又贵,很难回村庄一次。李老汉也懒得想念他,就当没有他这个儿子一样,来不来都没感觉,只要儿子好好的,他也就满足了。二儿子李宁自小孝顺、懂事,心疼老汉,只要在家就对老汉照顾得无微不至。后来李老汉到处借钱让二儿子去县城读书。真没想到,二儿子争气,没有辜负老汉的期望,轻松考取大学,现在已经有了稳定工作,在医院当医生,反正没有假期,更没有时间回来看望李老汉。二儿子一毕业就娶了媳妇,还是外省的,长得又高又漂亮。几年后,二儿子在县城买了房,在城里居住,几乎不回村庄来,几次想接父亲去县城享清福,都被李老汉拒绝。他不想打扰儿子的安静生活,也看不惯城市人的铺张浪费和任意挥霍,更是舍不得村庄那片厚重的土地。那些土地都是老汉的命根子,它们盛产粮食和蔬菜。无论什么年份,简单耕种,下几场雨润润地,阳光普照,待到秋天,都能获得大丰收。在李老汉心里,土地是他的根,是他的灵魂,是他的全部。只有看到土地,守着土地,枕着土地,他心里才舒服;只有依赖土地,陪伴土地,他才有归属感。儿子们每年都会给李老汉寄很多钱,托隔壁村的村长带给他。但他舍不得用,因为儿子们的钱也来之不易,都是血汗钱,一点点累积,也不知流了多少汗水。他将钱存在银行卡上,一点也没用,暗想可以留给将来孙子考大学用,谁也不让知道。自己在村庄根本用不上钱,吃的是自己种的蔬菜,煮的是自己种的大米,喝的是纯净的山泉水,睡的是当年父亲结婚时留下的老木床。唯有赶集时买些柴米油盐,只要他背点大米,花豆,去镇上一卖,再去菜市场一逛,什么都有了。

再过两年,李老汉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了,一年领一次。八十岁的老人,国家有特殊照顾,一个月能有八十块钱,这是一笔不错的收入。他想过,到那时候,将会好好利用这笔钱,做点自己喜欢的事。他想买一大捆老皮烟(一种烟名),要叶子长,宽片的,还要摸起来脆的,那样抽起来才舒服,烟儿浓、味儿美。弄几斤核桃,要脆的,丰满的,不要夹壳的,那样难敲,李老汉也没手劲了,所以到时候必须谨慎挑选。最后他还想买两头小猪喂着,一头卖,一头自家享受。待到过年,儿子带着孙子回来,再到别村请几个年轻人,加上自己,半天时间,刮毛,开肠破肚,一头肥猪就能弄好。外花半天时间烟熏成腊肉,一半给儿子带走,一半留给自己。那样天天都能吃上香喷喷的腊肉,心里美美的,不觉间流出了口水。

李老汉的村庄四周是山,山上长满荆棘,其中狗尾巴草最多,中间有一条小溪,滋润着几块开阔的田地,那可是老汉的命根子。一开始李老汉的大哥李老拴和他一起在村庄居住,土地从来没有荒芜过,每年庄稼都长得很好。那时候,自己老伴也还在,任劳任怨,身体状况还算不错,虽然过得辛苦,却是满满的幸福,无欲无求。后来大哥满六十五岁,又没成家,膝下无儿无女。在二儿子的帮助下,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一辆小车将李老拴直接接到县城养老院,过着安逸生活。他还说不习惯,可李老汉很是羡慕。今年还回来看过李老汉一次,兄弟二人见面,格外亲切。大哥还送给李老汉一大捆老皮烟,他抽了几个月都还剩很多,只得找来一个蛇皮口袋,精心装起来,这样就不会被耗子拉走了。

在李老汉心里,最难忘记的是老伴。她命苦,才五十五岁就早早离世。李老汉永远记得那个寒冷的'冬天,在乌蒙山区,大雪一直下个不停,飘舞的雪花,从天而降,使得村庄瞬间成为了银白色的世界。三五天后,村庄山路被雪封冻,河流结冰,难以顺利通行。就是这样的日子,还差一个月就要过年了,但老伴思念二儿子,她想去县城看看儿子,任由李老汉如何劝都劝不住,唯有随她去了。冒着大雪,步履维艰,李老汉一直将老伴送到村外。那天,老伴穿着草鞋,背了一个旧布包,里边装满二儿子喜欢吃的东西——腊肉、香菇,还有板栗,以及李老汉带给儿子的几斤酒。老伴随便捡一根竹子在手里当拐杖,就一步步向县城走去。不知走了多久,摔了多少次,终于到了县城,她惊喜若狂。可是由于眼睛不好,在赶路途中,她却弄丢了二儿子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已经无法找到儿子,更没有钱住旅店。老伴到处问路,人们都拼命摇头,这让她大失所望。只因她长期生活在农村,不懂交通规则,误入马路中间,被一辆突如其来的小车撞倒。司机乘机开车逃跑,刹那间,就消失在了车流中。老伴躺在血泊里,不能说话,也看不清四周,只是无助地伸伸手,却久久没有人来,随后就失去了感觉,昏了过去。人围得越来越多,没有人想到扶她一下,哪怕问候一声也可以,可是没有。人们只是纷纷议论不停:“到底该不该扶?”待到好心的开三轮车的小伙经过时,才打了120,老伴才被送进附近医院抢救。但一切太晚,她因为血流太多,呼吸困难,勉强坚持了几分钟,就撒手人寰,医生也回天无力。二儿子晚上才得知母亲去世的消息,匆匆赶来,看着早已咽气的母亲,却变得不知所措,是警察特别通知,他才来得快。

二儿子很伤心,但没哭出来,可能是男儿有泪不轻谈吧。他只是将母亲的遗体当晚就送回了家,并且请了三天假,买了一盒棺材,又请了单位同事和一个风水先生,将母亲的尸首在李老汉的堂屋里停了三天三夜,做了几场法事,请了一个唱孝歌的老头。待到期满,用钱雇来外村几个彪形大汉,几个小时才将母亲的棺材抬上山进行掩埋,再将一座坟堆起来,就算完事了。大儿子抽不开身,根本没回来,说是以后逢年过节,会给母亲多烧纸钱的。二儿子急着要上班,说是不去要扣工资,晚饭都没吃,便和单位上的人一起回了县城,临走时对李老汉说:“爸,家里剩下的事,你来安排吧!我要上班,就不陪您了!”临近过年,每个人都要忙自己的事,外村的几个大汉相继而去,风水先生也寻不见了。夕阳西下,乌鸦飞过,山间已经没有了一点积雪,溪水缓缓上涨,悠悠向前流淌。最后,凄凉的坟堆旁,余晖还在,却只剩下李老汉一个人,一言一语,苦对孤坟。

李老汉彻底沉默,因为已经找不到说话的人。每天下午,他都会走到老伴墓旁,也不说话,静坐半天,才缓缓离去。在他的记忆里,曾经的村庄还算热闹,住着几户外姓人家,大家互相照料。串门,收庄稼,有说有笑,感情颇深。由于此地交通不便,去年他们已经搬到别村,再也没有见过。据说,那个村庄有个小学,交通方便,人流量大,还可以做点小生意,他们喂几头猪,贴补家用,生活无忧,总比待在李老汉的村庄强。那几户人搬走后,李老汉伤心很久,不知道人们为什么要离开老祖宗辛辛苦苦开恳的土地,修建的房屋。现在村庄已经是孤村,留他一个人,苦对苍天,孤影相随。

寒冬腊月,天气寒冷。李老汉却依旧在田地里忙碌,儿子已经说过不回来过年,今年又是他一个人独守空房,但他已经习以为常。清晨的村庄,雾色四起,扛着锄头,背着花箩,他得将土地整理干净,杂草铲除,砍掉枯树,然后一把大火烧掉,来年耕种也比较方便。吃几顿饭,悠闲几天,布谷鸟飞来,春天来到村庄,溪边柳树开始发芽,青草逐渐变绿,李老汉的年已经过完,修理农具,准备着下地劳动。一声春雷,闪电袭来,大雨哗哗而下。清早起床,李老汉赶着老牛下地,准备先耕地,种什么以后再另作打算。平平整整的土地里,李老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清明前后,种下玉米、花豆和洋芋,虽然有些疲劳,但一想到丰收,他心里开始高兴起来。雨一阵挨着一阵,风温柔吹着,不久后,玉米渐渐长出芽儿,每天都在悄悄长高,后来还背了包,长得更加好看。但好事多磨,不料玉米刚成熟,村里出现了泥猪。(所谓泥猪就是野生的一种猪,生活在大山里,以及废弃的煤洞里,有猪的习性,喜欢到有人烟的地方寻找食物,破坏性很强,牙齿有毒,咬伤人,不及时抢救,会有生命危险。)一夜之间,李老汉的几块玉米地被几只泥猪糟蹋得惨不忍睹,玉米杆左右歪斜,大多玉米被啃得面目全非,有些干脆倒在玉米地里。李老汉流泪了,摸着玉米杆,长吁短叹。辛苦一年,没想一夜之间,被这些家伙害成如此地步,实在伤感!他下决心必须治治泥猪,消消怨气。李老汉找来几个铁蹄夹子,下在玉米地周围,拿着祖传的脱锈钢叉,每天在玉米地不远处静静守着。本以为可以夹住泥猪,以消怨气。可是一连几天,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他想回家去了,几天都没睡好、没吃好,并且晚上玉米地还有点冷,他这老胳膊老腿,不像年轻人,哪能经得住!刚起身走,李老汉模糊听见泥猪啃玉米的声音,“咔嚓,咔嚓……”他屏住呼吸,轻轻拿起钢叉,快步寻声跑去,刚好看见泥猪,他脸红筋胀,拿起钢叉就向泥猪丢去。不料泥猪太狡猾,跑得太快,没叉中,刚好躲过。泥猪掉头看了李老汉一眼,拼命跑着,待到李老汉走近,已经跑进一个幽深深的洞里,躲着不出来,要和他打持久战。

洞边长满狼鸡(一种草名),还有一棵小洞青(一种风景树)。洞口小,人想进入可能会很困难,但李老汉本身瘦小。他刚开始静静守在洞口,不敢进洞,因为洞里经常会冒烟,还会发出怪怪的声音,他担心里边有不好的东西存在。他想抽一会儿烟,又望望家的方向,等待泥猪跑出来。李老汉拿出烟袋,取出老巴斗(抽烟工具),拿出火柴点上火,嘴里吧啦吧啦响个不停,声音很大,吓跑了几只正在采蜜的蜜蜂和一只懒惰的蚂蚁。李老汉抽了几次烟,也不见泥猪跑出来。这可急坏了老汉,他随处找了些沙毛(沙树的枯枝),然后放在洞口周围,点起了火,火烟寥寥,大股大股烟儿向洞里灌去。烟味越来越浓,他以为泥猪已经被熏死,不死也活不了,因为连他自己也被火烟呛得直打哈欠,流鼻涕。火烟散去,天色还早,他鼓足勇气,想去洞里看一下,观察泥猪是否还活着。李老汉用绳子勒紧衣服,向着洞里爬去,他全身扑在地上,一步步前行。他笑了,停了一秒钟,自己英明一世,现在的举动像极了一条老土狗,可笑不堪。但他管不了了,反正又没人看见。他依旧前行,不知走了多久,黑灯瞎火乱摸,有岩石、有枯枝,还有水流的声音。大约爬了十几分钟,才觉得手边好像有东西,他的手马上缩了回来。镇定后,他再次伸出手,终于摸到泥猪温热的皮肉。李老汉很高兴,大概有三只泥猪,估计全部都已经死去。他静静摸着泥猪,恰如抚摸一个个艺术品般的珍惜。泥猪不大不小,静静躺着,牙齿坚硬,四肢发达,嘴唇翘起,大慨有十多斤,和平常猪没有什么区别。李老汉提着三个泥猪的腿就往洞外爬,他的手不断响动,惊动其中一只泥猪。原来这些泥猪只是暂时昏迷,还有呼吸,只要休息片刻,他们就会醒来。不一会儿,果真如此,一只最大的泥猪突然醒来,先是四处乱串,然后在黑暗中见东西就咬。不觉间,咬伤了李老汉的三个手指,并且从他身上跳过,抓伤了李老汉的脸,随而跑出洞外,踏入玉米地,再也无法寻索。泥猪的牙齿有毒,被咬过的人,假如不及时处理伤口,不但会感染,还会有生命危险。

月色入户,村庄凄冷。李老汉待在洞里,已经筋疲力尽,脸和手疼痛无比!他想着:自己就算要死,也不能死在洞里。他想回家,想去城里看孙子,想吃饭了。他休息了半个小时,才勉强拖着血淋淋的手,顾不上脸的疼痛,扑在洞里,一步步往洞外移动。曾经走路多么容易,赶集、下地,现在每一步都太慢、太难。风越来越大,李老汉步履维艰,待爬到洞口已经很晚、很晚。他不管玉米地了,也不再追泥猪,只是携着孤影疲惫地回到家里,一直喘气,脸色苍白。李老汉生病了,他的手流血过多,脸上也全是瘀血,村里又没有诊所,看伤还得步行一个小时到别村去,现在已经很晚,可能医生早已睡下。他也懒得去,低下身从火洞脚抓来一把煤灰,随便涂盖在伤口上,脸也懒得清理。他以为这只是小病,好似感冒,三五天可能就彻底好了,不用大惊小怪。

窗外风越来越大,没有打雷,就下起了倾盆大雨。由于屋子年代老,又久远失修,开始漏房,“哗哗”落下雨水,缸子里、堂屋,已经积水成渊。李老汉太累了,顾不上伤口,顾不上屋子漏水,没吃饭、没脱衣服,勉强脱掉鞋,简单盖上被子,就快快进入梦乡。

这天晚上,李老汉做了一个长长的梦。在梦中,他的村庄不只他一个人。还有老伴、大哥以及儿子儿媳和孙子,他们都朝着老汉笑,围在他身边,听他唠叨。看!老伴也静静向他走来,还向他招手了……

1.作文(不少于400字)

论中国人的素质记得很多年前听到一个小故事,美国的中国留学生发明了一种打国际电话不付费的方法,也就是用一根线把硬币穿起去打,投进去打过后可以再取出来再投再打。

当时,一致的结论是:只有中国留学生才会干这种事,丢中国人的脸。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会记得这一则新闻。

现在,我也在国外,我也在生活,也在生存,我认为我现在才有资格去评价。在写文章之前,我要先申明一点:我将彻底反驳这种观点。

到底道德和素质是不是一回事?道德是教育问题还是个人问题?当布什一阵号令宣布空袭和制裁伊拉克时,道德问题出现了:伊拉克数几千计的贫民将是他发动这场战争的牺牲品,而头号目标“傻大母”除非空袭导弹能嗅出他的气味否则根本不起任何作用。比尔·盖茨在最初时期的开发软件过程中习惯手法就是假意原意购买一些小公司的软件,获得其原代码过后就过河拆桥,然后用别人原代码来开发自己的软件,而小公司就是被比尔·盖茨“不道德”的手法的一类牺牲品。

诸如此类的例子太多,翻开许多名人的历史,就会发现很多像《泰坦尼克号》电影中,头等舱里优闲喝着咖啡的有着贵族血统的在“道德”和“不道德”之间选择“不道德”的贵族。布什和比尔是大名人,他们的共同特点是“素质高”。

布什是名门旺族,比尔更是炒哈佛大学鱿鱼的高材生。但是他们都做了“不道德”的事。

天啊,比起中国学生在加拿大干的事,他们是不是更轻一点?为什么对比尔赞扬多于批评,因为他用了智慧,这就和偷有了本质的区别。(为什么突然说偷,因这是道德败坏的底线,比较它,更容易说清楚一点。)

而中国留生在美国的事说得大一点,也是一种智慧。都有别于偷,任何人都知道该怎么偷。

而这两件事你就算想干,都同样要先问一句“嘿,怎么干?”——不同的是一种是科技智慧,一种是生活智慧。如果有人把两件事说成一个大智慧,一种是贪小便宜(那我又有话要说了:说这个话的人是否能一个月拿上一万元以上的工资:长途电话在IP卡没有普及和电话费没有降下来的那个时候用电话亭打非常贵(现在从德国打电话亭打是六马克每分钟)。

什么叫做“大便宜”?什么叫做“小便宜”?是不是每个人的创业都可以从索罗斯那里得一百万美元的风险基金,据我所知有很大多数富翁是从一个铜板一个铜板……亿万富翁节约每一个铜板我们叫做“榜样”,一部分收入不足五百元的普通中国人请尽一切办法节约十元,二十元时时我们叫他们为“贪小便宜,吃大亏”。收入超过五百五十元的人藐视惊讶程度不亚于“唉呀呀,这个饿死的人咋个走的时候不喝一碗参汤”,收入相仿的人大致有“我没有占到小便宜,我希望他吃大亏”的心理。

我现在德国的公立学校读书,我听闻很多逃火车票的方法,是一些朋友告诉我的。道德的标准是人定的,是根据情况变化的,我认为有必要抛开道德谈素质。

作为中国留学生第一次到德国,一周内就踩过几次狗屎,诧异于德国满地的狗屎和随地乱扔的烟头,忍受着课堂上连绵不绝的撒鼻涕的噪声。长期以来,居然没有得出或者听到“嗯,德国人素质很差!”的结论。

国际航班上,百分之六十不听劝阻而屡教不改抽烟的是日本人。更甚的是,居然多家日本网站专门开辟了专题讲解如何在飞机上躲着抽烟。

其实,在国际性大学,敢于上课穿一双拖鞋上课的留学生绝对是日本人。在德国有很多中国人留学生感觉很多日本学生“素质”不如中国人,却会得到更多尊重。

韩国人成了飞机上最不受欢迎的旅客,因为他们喜欢在飞机上吃令其它人难以忍受的韩国泡菜;意大利是移民天堂,每几年一次的大赦,还谈什么素质?没有听到人说过:一、日本人素质差。二、韩国人素质差。

三、只有***才会这样做。德国人、日本人、韩国人不会做自我批评状。

我刚到德国时候,认识了一个中国人。晚上我们十二点二十分往家里走,过一个十字路口时,路灯亮了,由于是深夜,街上一个人也没有,我想横穿马路。

朋友忙拉住我问:“你难道没有看见路灯?”我说:“但是,一辆车也没有呀。”朋友说:“外国人都守规矩,你这样干,别人会认为中国人素质差!”恰好,这时有一位迷人的德国姑娘穿越红灯,紧接着一个骑自行车的小伙子……我知道德国同学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坐在哪里不由自主都想把两支脚收起来放在凳子上。

在国内一个“有文化”,“有素质”的人看到这样都会说“不礼貌”。出国时,有这种习惯的人,更会听到长辈或者上级或者朋友告之:“别这样,出去别人会说中国人素质不好!”一个中国朋友到我家里给另一位将要到德国来的女孩写信,第一句话是“和外国人交往是注意礼貌”。

简直是荒谬,是诬陷嘛——中国人和外国人交往唯一的鲜明特点就是懂礼貌。中国人为什么喜欢自己折腾自己?外国人到中国,中国人要尊重外国礼节;中国人到了国外,也要尊重外国人礼节。

最喜欢说中国人素质不好也是中国人自己。不知道当美国的思维和德国人思维相遇时会出现什么样的情景:美国人也喜欢养狗,但每天出去遛狗时,都会用一个袋子把狗屎弄干净;而德国人却让狗屎乱。

2.写一篇不少于400字的作文

今年的春节我们在老家大埔过,这边远的山区与繁华的广州比较,可有另一番热闹的春节景象。在广州能逛花市,观看烟花汇演,在乡下却没有这些,但是可自由燃放烟花炮竹。在大年三十的晚上十二点,家家户户门前就吊着一串鞭炮,时间一到,就点燃引火线,“噼里啪啦,噼里啪啦”地响个不停。这巨大的声音,这壮观的场面,可不把喜气洋洋的春节给迎来?整个小村顿时沸腾起来了,被灯火装扮的小村,仿佛像一座不夜城。然而,一阵喧闹之后,家家户户又再一次熄灭了灯,各自回到屋里睡觉。灯火明亮的不夜城霎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夜深人静,有点疲倦的我,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梦乡,梦幻着烟花的绚丽,热闹的街市,丰富的美食,还有一大堆收不完的红包。

大年初一那天,我起得特别早。一出门,只见有一张摆着糖果、饼干、年糕等食品的桌子放在门前,我有点好奇,问奶奶:“这是怎么回事?”奶奶说:“这是我们家乡的习俗,在大年初一的早上要拜天神,让它能保佑我们国泰民安、风调雨顺、万事顺利。拜完后才能吃早餐。”只见饭桌上全是一些素食,没有半点肉。我不禁疑惑起来。妈妈说:“今天早上吃斋。吃了葱就聪明,吃了芹菜就勤劳。”我不明自明地说:“这也是这里的习俗吧。”妈妈连忙说:“吃一顿斋没什么,有些地方的风俗还要吃一天呢!”

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与晨。’大年初一是个吉祥的日子。人们穿着节日的盛装,三五成群地走家串户,探亲访友,互相拜年。每家每户的桌子上摆放着精美诱人的糖果,各式各样的新鲜水果来招待亲朋好友。一边聊天、一边喝茶,大家欢聚一堂,人们的欢声笑语回荡在村子的上方,充满了浓浓的节日气氛。

到了晚上,家家户户门前挂上大红灯笼,有的还装灯结彩。天上闪亮的星星,皎洁的月光把夜空装点得十分温馨。仿佛天上、人间融合在一起,把这小山村打扮得更加美丽、更加动人。

突然,一阵巨响,只见一个鲜艳的大火球腾空而起,霎时在天空中扩大,散开,圆形的烟花盛开在我们头顶的天空,火红火红的,璀璨夺目,把天空点缀得灿烂辉煌。眨眼间,在那朵礼花消失的地方又展开了绿色和紫色的烟花,五彩缤纷,把天空装点得流光溢彩。闪亮的霓虹灯和美丽的烟花交相辉映,组成了一幅美丽的图画。人们不是爆发出欢呼与惊叹。又一朵烟花腾空而起,转眼间,放出了一颗颗五颜六色的“小星星”,我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小星星”就成了急速而下的“流星”,真是如诗如画、美不胜收。一簇簇,一朵朵,白如雪,红似火,异彩纷呈,争奇斗艳。它们绽放在天空中,有的像红梅傲雪,有的似朝霞漫天……千姿百态,使人目不暇接。

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转眼间,春节即将过去,使我深深感受到:乡下的春节完全可以跟广州的相媲美。

3.不少于400字的作文

生活的启示

生活永远是精彩的,可以说我是生活的一位受益者,因为我得到了生活的启示,改变了我自己。

一个人漫步在公园里,遇到了一位坐在河边独钓的老人,便于他攀谈起来。白发苍苍的老人告诉我:“整整钓了一天,只钓到了一条小鱼。”说着,他又把小鱼重新放回了小河里。我很纳闷,问道:“你觉得嫌鱼太小?”老人看了看我笑道:“我不在乎钓地鱼好大,可是我钓到了一天的快乐!”多么精彩的人生哲理,我恍然大悟。从那时起,我改变了,我认识到:收获固然重要,然而最重要的是要得到“快乐”的回报。

在长沙我与老哥最亲,他在国外读书,每年的假期才能回来一次。相聚总是短暂的,总会有分离上午日子,记得每次送哥哥去机场时,以前总是哭着拽着他的手,不让他走,每当此时,哥哥会爱抚着我说:“什么时候才长大呢?”现在我长大了,不再是“泪眼相送”,我会向哥哥露出一个可爱的笑脸,离别时潇洒地说声“bye-bye!”或许这也是一种改变,生活使我变得更成熟,学会了离别时露出一个微笑,潇洒地说声“bye-bye!”

曾经很在乎别人的评价,对于别人的无礼、谩骂,会固执地据理力争,而现在呢?在经过了多少年生活的洗礼后,才发现当时自己有多可笑。我完全可以不去理会,现在的我已经能够对那些“冷嘲热讽,无礼谩骂”,像灰尘一样轻轻抹去,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我觉得自己变得好洒脱!

面对困难我变得更坚强;而面对成功,我变得更冷静;面对选择我变得更果断;面对……

生活真的很精彩,如果你想了解它,那么我可以自豪地说:“我的改变是对生活最精彩的选择!”

4.写描写自己的作文,不少于400字

我爱钢琴。甚至愿用整个童年交换一手绝技的琴技。那时的我如此骄傲,多少次为弹奏出一首小曲而狂喜……

掌声雷动,第N届XX钢琴大赛拉开帷幕,我西装革履,坦然坐在评委席上扫视准备上台的参赛者。特意留意了13号,听说这人是今天得关照的主儿,一身黑燕尾服穿在小小的身上很是神气,和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14号,穿着寒碜的白衬衫和洗的发白的牛仔裤。

13号僵硬的演出之后就是14号,他的出现让下面的人哗然,哪有人穿成这样来参加这么严肃的比赛的?当然,我也只是冷笑,不管他今天穿得多好,也不过是来当绿叶的,比赛的奖早已有主。哪儿论到他这样的人。

14号坐定。从第一个音符响起,我便被琴声勾住,关闭已久的心门“碰”地一声被解了锁,是贝多芬的《悲怆》啊。“陈创!”稚嫩的童声使我猛地一震,那是我从前自学《悲怆》得奖时,主持人问到我的名字,我骄傲的回答的声音。我甩了甩头,继续望着台上的14号,他干净利落地指法在黑白琴键间跳跃,可每一次落下竟如同落在我的心上,狠狠地戳中我,心脏莫名地跟着他的手指越跳越快。“陈创,陈创,别放弃”这来自回忆的鼓舞声回旋在脑海里,从前为了练好《悲怆》,弹得手指发红发烫,在想要放弃的时候,我总会这样提醒自己。曲子快要结束了,怎么办?分数要如何打?像这么大的孩子,把钢琴弹得如此富有感情很少有。但,已经收了关照费啊。音符一串串从他指尖流出,在他的挥洒自如间我如同看到了数个大大小小的我,在朝着我唤“陈创,初心。”“陈创,醒醒!你的梦呢?”“陈创,为了这世间最美妙的琴声欢呼吧。”“陈创……”我那颗被利益熏坏的心脏此刻仿佛又有了跳动,这首名叫《病毒》的(悲怆第三章原名)曲子如同病毒般,在我脑里四处流窜,然后幻化成记忆中每一次为自己加油的声音,幻化成那些为梦说绝不放弃的声音,一声声呼唤,在叫醒我,叫醒我那被铜臭笼盖的心。手心的汗水越来越多,手抖得下不了笔,“陈创!为梦拼搏真的很苦吧?”“陈创!你还有良知吗?”一咬牙,我打下了高分,不顾评委席的其他人对我投来的诧异目光,我不管13号是否是李刚之子,但我再不忍心摧毁一个孩子对梦想的热情,我知道那种希望的阳光被遮住,而又无能为力的悲痛,何况,他一点都不差,他该得到他的。

我不知道接下来等待我会是什么,或许是一张法院的传票,或许是冰冷的手铐,我之前犯下的错,都会因不“听话”被他们揭穿。那不重要,自己犯下的错需要自己去承担,但醒了后的我并不会感到愧疚,悲伤。那场演奏中,所浮现的声声呼唤,久久不散去,我为唤醒我的良知,为唤醒对钢琴的初心,为自己那声声切切地呼唤而感到从未有过的快乐。

5.围绕“爱”写一篇不少于400字的作文

(一)我爱这片土地“我用残损的手掌,摸索着广大的土地:这一角已变成灰烬,那一角只是血和泥,这一片湖该是我的家乡”我静静的坐在草坪上读着诗人戴望的《我用残损的手掌》,句句诗里谱写出那让人敬佩的爱国情,让人震撼的爱国情,我的心里发出了丝丝感动.躺在草坪上的我闻着泥土夹着青草的芬芳,心里不禁泛出了丝丝遐想:在阴暗潮湿的地牢里,一位伤痕累累的学者用他残损的手掌,抚摸着想象中的有着祖国山河的地图,抚摸着祖国破碎的山河,想象这那温暖的春天和民族的未来,不禁潸然泪下,用饱经风霜的手写下了这一首爱国诗.泪水从我的眼角滑落,嘴里不停的低喃着:“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这样的环境中他写下了这首诗吗?”突然,我猛地睁开双眼望着那湛蓝的天空,久久忘记了眨眼.因为这个地方的很美很美,躺在这片土地的我,望着这美丽的天空,闻着独特的泥土芬芳;嘴里不禁吐出:“(春天,堤上繁花锦幛,嫩柳枝折断有奇异的芬芳),我触到荇藻和水的微凉,这长白山的学风冷到彻骨,这黄河水夹泥沙在指尖滑出,江南的水田,你当年新生的禾苗,是那么细,那么软''''''现在只有蓬高;岭南的荔枝花寂寞地憔悴,尽那边,我蘸着南海没有渔船的苦水''''''”每一句诗让我感慨万分,爱国之情填得我心满满的.戴望前辈,你那时是怎般的无奈与痛苦?但那深深的爱国情是那般伟大,那爱国情如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那爱国情如鲁迅的“我以我血荐轩辕”,那爱国情如周恩来的“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站了起来,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经360度旋转,8次驻足眺望,把四面八方祖国的大好山河望了个遍.这就是我深爱的这片土地,我将为这片土地而更加努力的奋斗.拍了拍身上的草屑,我迈步走在这片土地上,一步一个脚印.那耳边似乎飘荡着戴望前辈那沉闷又夹着希望的朗诵声:“无形的手掌掠过无限江山,手指沾了血和灰,手掌沾了阴暗,只有那辽远的一角依然完整、温暖、明朗、坚固而蓬勃生春.”(二)爸爸,妈妈!我爱你们!爸爸,妈妈!我爱你们!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我的爸爸妈妈!是他们把我从小养育到大,给了我一个幸福的家庭,给了我无比的温暖,伴我走过了10个春秋.每次我上学时,爸爸妈妈总会对我絮絮叨叨地说:“路上走慢点;别太着急,时间还早;在学校要专心读书,一定要听老师的话;放学了就赶紧回来,别在路玩.”小时候,只要一听到这些话,我总是会把耳朵捂着,不耐烦的跑开,认为父母真得太烦了!可是现在长大了,也懂事了,知道父母是为我好,关心我,我就不像以前那么不懂事的跑开,而是笑着答应一声:“知道了!”爸爸妈妈也会笑着挥挥手.爸爸妈妈对我的学习要求十分严格.每天做完作业都要给爸爸妈妈检查;双休日,或寒假,暑假,都要早晨7点半按时起床,听英语磁带,然后背诵英语单词或英语课文.做这么多的事情,虽然很累,可是我还是心甘情愿地去做这些事,因为我知道爸爸妈妈是为我好,希望我长大成为一个知识渊博,为国家做出很大贡献的栋梁之才,才会这么严格要求我的!爸爸妈妈不带在学习上对我严格要求,而且还很注意培养我的生活自理能力.早晨起床自己叠被子;步行去上学;步行回家,饭前帮父母淘菜;饭后收拾碗筷擦桌子.干这些事我觉得挺快乐的,我再也不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了!而是变成了一个既懂事又能干的小姑娘了!爸爸妈妈,我相信,在你们对我的关心呵护下,我一定会成为一个学习既好,又懂事能干的好孩子,我会用我优异的成绩,来回报你们对我的养育之恩的!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6.【描写柳树的作文不少于400字】

柳树我们家楼下有一颗柳树,一年四季,她都是那样挺拔、美丽.不知不觉之中,春姑娘迈着轻盈的脚步来临了.春姑娘给柳树穿上了棕褐色的衣服,把柳条戴上了翠绿色的发卡,把柳条打扮的更美了.那翠绿色的发卡则是那嫩绿色的柳芽,看,是多么漂亮啊!不久,夏姑娘接过春姑娘的班,夏天就到来了.夏姑娘挺会打扮柳树,看,夏姑娘一到,柳树就抽出了新的枝条,长出嫩绿的枝叶.微风吹来时,枝叶随风飘荡.夏天的晚上,楼上楼下的小朋友们都下来玩儿,当我们个个都跑的满头大汗时,就坐在柳树下面乘凉,不一会儿就会回到先前的状态,院子里又充满了笑声.秋天到了,叶子渐渐的变黄了.一阵阵球风吹来,叶子就一片接一片地往下落,好像是有人被起降落伞往下跳.叶子落在地上,远远看去就像铺了一块黄色的地毯.秋冬之交,冬阿姨悄悄的来了.她呼呼地吹着寒风,剥去了柳树的盛装,它光秃秃地站立在那里忍受着严冬的寒冷.下雪的时候,树上堆积满了雪条.远远望去,树丫可就变成一根根银条了.非常美丽!我爱我家院里的柳树.。

7.我想对语文书说.(作文不少于400字)

我最心爱的语文书,你好:我是你的小主人柯源,你给了我知识,让我开阔了视野,是我的小老师.而我对你也是关心备至,尽心尽力地爱护你.当开学的第一天,老师把我任命为你的“主人”的时候,我就深深地喜欢上了你.当老师把你发到我的手里,我就对你爱不释手.望着你崭新的封皮,我舍不得摸你,生怕把你和你的哥门弄脏.回到家,急忙找出书皮来,给你们穿上,并且很认真很仔细地在你的“一双脚丫”和“一双小手”上,贴上了“书套保护纸”,我真怕把你们的四个角弄卷起来.做完这些后,我才把你翻看,欣喜地阅读起来……记得有一次,我读“词语盘点”忽然被一个字难住了,这个字是“兀”我还没有学过.想查字典吧,又不知道它的偏旁,正在为难的时候,一旁的姥姥大声问我:“柯源,书中的那几个词语都会读了吗?”听见了“书”字,我脑子里灵光闪现,对啊,我怎么忘了查查书呢,这个“兀”字一定藏在某篇课文中啊!于是,我赶紧开始找书,终于在《桂林山水》这篇课文中找到了它,原来它读“雾”的音,组词是“危峰兀立”,意思是“笔直挺立”.亲爱的语文书,谢谢你给予我这么多的知识,让我欣赏那么多的美文,你让我的视野开阔,懂得做人的道理.你陪我度过美好的学生时代,谢谢你,语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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