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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村养狗(九寨沟的少数民族是白马人还是普通的藏族)(九寨沟有藏族人吗)

这一少数民族曾称霸中国,与汉族人同根,如今却不足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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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的少数民族是白马人还是普通的藏族羌族的风俗习惯九寨沟的少数民族是白马人还是普通的藏族

白马藏族是一支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集中分布在四川省绵阳市的平武县的白马河流域,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的下塘地区,松潘县小河地区以及甘肃文县的白马峪河一带,其中,四川平武县白马藏族乡和甘肃文县铁楼乡是最大的聚居乡。平武县的白马,木座,木皮,黄羊关四个乡在2000年人口普查时为3627人。白马藏族可以说不是藏族,虽然他受到了藏族的影响,但与今天我们接触的藏族有很大的区别,所以白马藏族应该称为“白马人”,是中国历史上分布在西北地区的一个古老少数民族------氐族的后裔,氐族有很多的部落,而白马藏族正是其中一个部落------白马氐的后裔。

隐秘的民族 四川平武鲜为人知的白马藏族

房屋:过去的白马人多住典型的土墙板屋,俗称“杉板房”,一般分为三层,两楼一底,下层关牲畜,中层住人,中层主室为全家的活动中心,墙上正中是神龛,下面是神柜,神柜前尺许是火塘,面对神柜,男性从左边依次就坐,女性坐神柜右边,男女靠神柜的位置是贵宾席,普通人是不得上坐的,坐次以年龄为标准,不太注重辈分或社会地位,青少年则坐火塘下方,也就是面对神柜的地方,不坐板凳,男性盘腿坐,女性跪坐,吃饭时由当家妇女盛饭,先盛男方,再盛女方,最后是小孩,吃完一碗再由主妇添加,其他人是不得自己动手的,媳妇的地位很低,每餐吃饭只能吃两小碗,因掌勺之权掌握在婆婆手中。靠男方的神柜里放有男性使用的胡刀,切刀,菜板等,靠女方的神柜里放有女性使用的碗,筷,勺,瓢等物品,男方切肉,妇女洗碗,不可逾越。男的要做帽子,打草鞋,如果妇女做这些事就会被骂成“寡母子”,有失丈夫体面,睡觉就睡在火塘周围,冬天铺上羊皮或熊皮,盖上毡子。第三层靠北的一间是祭祀室,其余房间则是放粮食,麦草的。白马人的房梁,房架的固定不用铁钉,是用当地的野藤捆牢,房顶不用瓦,用木板,这都是建国前的居住情况,现在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都修上了砖墙瓦屋,过去的“杉板房”已经所剩无几,卫生条件也有很大的改变。

服饰:1,白马人的穿着打扮与今天的藏族区别相当大,我们从头说起,白马人的明显标记就是男女头上都戴有颇有特色的盘形荷叶边的白帽,是羊毛做的,叫“盘盘帽”,又叫“蝉皮帽”,帽子的直径有15公分,高2-3公分,上面缠有红,蓝,黑三色的彩带,而且飘扬在帽缘外5-6公分,女性的帽子还绕上了珠饰或铜钮,这种帽子既不保温,又不能遮挡风雨,一年四季都带,纯粹是装饰,在帽子上还插有白雄鸡的尾羽,为什么呢?有一个故事,说很久以前,薛土司听说白马人里面有一个长得比海子神女儿还漂亮的姑娘,派人多次求亲不成,恼羞成怒,派大兵一年内三次攻打白马人,都是白马人赢了,薛土司以谈和为由抓走了白马人的头人以及很多士兵,后来头人和士兵都被杀了,送信人戎鲁被捆在一间灶房里,半夜,他听见鸡叫,趁天还没亮,挣脱绳索,杀死看守,找了一些鸡毛作为点火的引线,点燃了柴禾照明,连夜赶回寨子报信,大家赶紧到老林中躲起来,这样才让本来五万多白马人保住了三百多人没有被杀,大家为了纪念被杀的头人士兵,感谢公鸡及送信人,就在帽子上插上白鸡毛,男的插一支表示勇敢,刚直,女的插上1-3根表示纯洁温柔,据说鸡毛随风飘动,胸前的鱼骨牌闪闪发光有镇邪的作用。2,白马妇女的发型是梳十多根小辫,再扎成一大辫,并用黑羊毛线加长,用海螺加以装饰拖到脚跟,重达八斤以上。两耳带银耳坠,个别老妇的耳洞达1公分。3,男性发型则剃去四周,只留头顶一部分,梳成一个小辫盘在头顶。耳环只戴左耳。4,白马人的男性长衫叫“春纳”,多为白色和青绛色,是中缝开襟的,穿起来将前面两襟操拢,从表面看像似从右边开襟的,在系上腰带,此外还要系一根皮带,上面镶有很多长2.5公分,宽1公分的长方形铜块,冬天是毪子夹衫,外加羊皮背心。5,女性的长衫叫“祥马”,上部分与男性相同,但袖子上加上了红,黄,绿,蓝,黑各色彩条,颜色非常的艳丽,称为“彩虹袖”。腰带宽5公分,花饰精美,是羊毛织成的。下面则是裙子,前面两片直下撒开,后面叠为百褶裙,边缘花饰繁丽,在出门前必须系围腰布,一般为白色,两端的绳上要穿上百十个铜钱,妇女多穿长短不同的两件衣裙,故意露出重重花边,更加的美观。已婚妇女和未婚妇女在服饰上区别不大,海螺,海贝,鱼骨等饰品是外来物,因此非常的珍贵,母亲死后就将这些饰品留给女儿。6,穿的鞋子统称为“水鞋”,或用火麻织的,或是皮底长统鞋,男女都要用毪子裹小腿,上面系上花带。

婚俗:1白马人的婚姻原则上是父母包办的,也有自由订婚的,还有半包办半自由的,传统的婚姻只限于白马境内,从不与其他地区,以及别的民族通婚。青年男女的认识是由集会,歌舞通过抢帽子,赠腰带等形式初定,之后再订婚,小孩9-10岁就说亲,选择标准还是以财富多少为标准,说亲没有媒人,多是由男方家的女性做中间人,带上一罐酒到看中的女方家提亲,如果女方父母接受了酒便是同意了,这被称为“提亲酒”,如女方将酒退回表示此事不成,送了提亲酒后,第二年初二或初三,男方在老表或邻居陪同下背上一大块肉去女家玩上三天,如果一切顺利,当年或第二年就可以结婚,有的是因为收成不好而推迟一年,如果在此期间女方家出了问题,要赖婚则是要罚款的,把送来的礼物则成钱,加倍付还。2结婚年龄在15-20岁之间,提了亲到时候就该结婚了,结婚由道士选择良辰吉日,新郎找一名未婚的漂亮姑娘一同去迎亲,迎亲是要背上酒和馍,沿途分给小孩子,他们则向新郎撒泥土,牛粪,还要大声吼叫,以示庆贺。而新娘有舅父母及一名未婚姑娘陪同,出家门前,母亲会割一块肥猪腊肉让新娘顶在头上,说是怕生虱子,出大门便取下带去婆家。到新郎家,番官,头人及亲属男性坐在火塘的北方,女性坐南方,青年人坐下边,仪式开始,新郎脱帽向番官,长辈敬酒,当着众人面说出今后对岳父母要作什么贡献,然后由道士念经敬神,新婚夫妇就跪在道士面前,道士把牛油或羊油沾在两人头上以及肩上,并说:“今天是个好日子,结婚可养7-8个孩子!”随即将敬神的酒撒向神位,再撒向人群,大家一起欢呼,仪式才算结束,晚上本寨的人跳圆圆舞,一般客人离去,亲属则继续住下来。3结了婚就有离婚的可能性,但一般是不得离婚的,如果有离婚一般是由男方提出来的,女方不能提,请番官判断后,理屈的一方承担酒食费用,如果调解无效,就可以离婚,女方回娘家,双方可以再婚,如果婚后一方死亡,另一方要三年后才可以再婚,白马人的家庭财产基本上由儿子平分继承,女儿是没有继承权的。

起名:结了婚就会有小孩,白马人起名字有两套,一个是出生的时候起的名字,另一个是长大以后起的学名。出生时起名又有两种,一种是父母起名,在解放前,白马地区相当落后,婴儿死亡率很高,家长为了孩子能养活就起些像“狗娃子”“猪娃子”的名字,认为下贱的动物容易养活,也有父母根据孩子长相胖瘦性格来起名的;另一种是端工或是道士起的,不管是父母或是道士起的,都不分姓和名。长大以后在起学名,并不是每一个白马人都根据姓名另起学名的,而是一部分外出工作的干部才有,好多姓名基本上与汉族姓名相同,以前姓杨的最多,杨姓曾经是氐族所建国家的皇室姓氏,是当时国家的大姓,而现在白马人中姓张的居多。

丧葬:白马人的丧葬习俗分为土葬,火葬,水葬三种。

土葬:又分为2种,屈肢葬和直肢葬,木座,木皮,黄羊关采用仰身直肢葬,将死者装入木柜中,在墓前立碑,与我们汉族葬法区别不大。白马葬乡采用屈肢葬,人死后,换上新衣,用绳子将人捆成一个婴儿状,据说生死形状一样才可以升天,然后把尸体放在桌上,面向西方,在他们看来日落归西,人也是随着太阳走的,再供上馍以示祭悼,全寨的人都要来死者家哀悼,每人送一碗饭菜,主人点上松明或油灯,还要请道士念《阴阳经》,并吹响“角都”,表示驱邪和送魂,死者在家停放是时间一般为三天,但也要看日子,时间的长短以犯不犯忌讳为标准,出殡当天两人拿火把领头,一人拿着装有祭祀食品的蜂槽,尸体由死者的儿子背着,没有儿子的则由亲属代替,后面有很多人拿引魂幡,妇人是不能到坟地,在途中就得返回,入葬时,把尸体放在木柜中,成睡觉的姿态,面向西边,只穿内衣,常穿的衣物,烟袋放在枕边,草鞋放在脚边,最后盖上一件新衣服,妇女的坟就在坟边树上挂一套制麻工具,再将尸体埋入1.5米深的方形土坑中,坟垒成堆后,上面用青石垒砌,坟周围插上五颜六色的布幡,幡上印有咒语,意思是说:“你不要再回家了,有幡给你开路,快到天堂去吧!”幡旗男的插九根,坟左右各三根,前面插一根黑色的,后面插两根,女坟插七根,不同的是后面只插一根,在坟四周撒下饭食,坟前放一个装满五谷杂粮酒肉的蜂槽,葬礼完毕后回家,要在烧红的石头上浇上人尿,以熏气驱邪,最后杀猪宰羊,请道士和全寨人吃饭。

火葬:是人死的时间而定的,时间一般是冬月到次年二月,或是腊月到次年三月,因为冬天土冻了,不好挖,实行火葬,每个寨子都有专门的焚尸场,人死后,由死者的儿子将其捆成屈肢状,然后背到墓地,放在架好的木柴堆上,柴是由全寨老小送来的,解下死者的腰带,外衣,将尸体摆成坐姿,面向西方,盖上外衣和生前喜爱的物品,由道士念经,亲属哭悼,点火焚尸,在焚烧的时候,火烟直升天空表示灵魂已升天,如火烟乱窜,表示灵魂还在人间,再由道士念经送魂,尸体烧完后将骨灰集中,用青石垒成空坟,把骨灰放在里面,外面盖上杉木板,男的盖九块,女的盖七块,板上再压上石,以及一个盛满食品的蜂槽,最后像土葬一样插上幡旗。

水葬:凡未满周岁的婴儿死后装背篓或是蜂槽扔进河里,他们认为婴儿的魂魄不能和一般人的魂魄在一个队伍里,有抛弃灾难之意,少年死亡实行土葬,但不与宗族埋在一起。

信仰:白马人信仰万物有灵,同时又受到了苯教的影响,他们认为一切有生命和无生命的自然物都有神灵,最崇拜山神,他们认为一切天灾人祸,人间祸福都与山神有关,这里的山神中最有名的是“白马老爷神山”。水神又分为河神和湖神,白马人至今还保留着正月初一抢新水的习俗,大年初一凌晨鸡叫时,各家在门前点燃一堆火敬神,然后去河边取水,认为初一凌晨鸡叫时刻取得水是最神圣,吉祥的,第一桶水又特别好,谁得到谁就有一年的好运气,他们用取来的“新水”在屋里屋外浇洒,唱“水歌”,这被称为“祈水”或“贡水”仪式,也有用“新水”祭祖,净身,烧茶喝的,认为可以降福免灾,延年益寿,如果久旱不雨,则要向水神借水,经过长途跋涉,到高山上的海子边去杀鸡祭祀,舀一罐水挂在寨坝高架杆上,雨下足以后,把这罐水倒回海子里还给水神,仍以杀鸡祭祀,作为谢礼。火神是全家的中心,还有动植物崇拜,认为土地神是蛇变的,十分敬畏,乌鸦是鸟神,神借乌鸦的嘴吃供品,树木中最尊敬柏香树,认为它是最圣洁的,祭祀时向神献酒时都要用柏香枝叶,松树也很受崇敬。

医药:白马人在治病方面有自己的土方法,更多的是求道士杀牛羊驱鬼,多数人家自制一种鼻吸药粉,大体由牙皂,细辛,石菖蒲,丁香,藿香制成,一旦患了伤风感冒,取少许药粉吸进鼻子引起打喷嚏,病情重的把羌活烧脆捣成细面,热水送服,还有用酒服下的,如果这些治法无效就架起火烤病人,用铜钱沾油刮痛处,刮到皮肤出血为止,或用蜂蜜放在手心粘拍痛处。妇女生小孩后必须吃一种叫“冷水药”的草药,用冷水服下,3-5天就可以出门干活,平常累了,不舒服,也吃冷水药。白马人还有一种治疗胃病的土办法,就是吞食“羌活鱼”,羌活鱼生活在海拔2000米以上的河沟中,捉到后趁它鲜活,用河沟里的冷水吞下。

羌族的风俗习惯

·羌族风俗:羌族自称“日玛”、“日表”或‘如玛”、“尔玛”,属同一名称。“羌”属他称,从羊、从人,意为“西戎牧羊人”。历史上,羌族以养羊著称,故羌族与羊的关系极为密切,至今仍保留着供奉“神羊”的习俗。羌语属藏缅语系羌语支,分为南北两大方言。南部方言行于茂县的凤仪、土门区、汶川县威州、绵池区、理县通化、薛城区;北部方言行于茂县沙坝、赤不苏区、松潘县镇江、热务区和黑水大部份地区及北川县。各方言内又有若干土语,乃至相邻村寨间语音差异也较明显,故有“五里不同乡,十里不同俗”之说。公路沿线和接近汉、藏区羌民,一般都懂汉语或藏语。历史上,羌族由于无本民族文字,故羌区通用汉文。1989年,羌文创制工作步入正轨,目前已进入试行推广阶段。

羌区至今仍保留原始宗教,盛行万物有灵,多种信仰的灵物崇拜。羌族崇敬的神灵大致可分为四大类三十余种,包括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灵物崇拜和图腾崇拜。除火神以锅庄(火塘)为代表外,其余均以一种白色石英石(羌语称阿握尔,意为白石神)为象征,被广泛加以供奉,供奉于屋顶正中最高处的白石神即为天神木比塔。

历史上,羌区无本民族宗教性组织和寺庙,宗教职业都为不脱离生产劳动的羌族巫师(汉语称端公,羌语称“许”、“释比”尊称“阿爸许”)。“许”仅限男性担任,可结婚生子。其主要经文为上中下三坛经共16部,无文字记载成书,靠口传心授,流传至今。经文为韵文,四字一句,两句一节,讲求平仄起伏和音韵音律。“许”的主要法器有猴头帽、羊皮鼓、铜锣、神棍、师刀、令牌和兽骨封、羊角卦等。“许”的法术包括预卜占卦(分羊髀卜、鸡蛋卜、白狗卜等)、驱鬼除邪(送茅人),踩红锅、踩犁桦、开红山、划水碗等。“许”作法前要用净水洗前途,燃香柏熏身或杀白鸡祭祖。如遇大的祭祀活动,如祭山大典、行成年礼等,还需提前49天忌食葱蒜斋戒沐浴,以示对神的虔城和敬意。羌寨中凡祭山、冠礼、还愿、安神驱鬼、治病、出人意料秽、招魂、消灾、看风水、乃至修房造屋、男女合婚、新生儿命名、超度亡灵等,均必在“许”前来主持,因而在羌民中的地位极高,既是人神中介者,又是文化传播者,更起着精神领袖的作用。

羌族最隆重的民族节日为“祭山会”(又称转山会)和“羌年节”(又称羌历年),分别于春秋两季举行。春季祈祷风调雨顺,秋后则答谢天神赐予的五谷丰登,实际上是一种春祷秋酬的农事活动,却始终充满浓郁的宗教色彩,更折射出远占神秘文化的光辉。举行祭山会的时间各地并不统一,有正月、四月、五月之分,亦有每年举行1次或2—3次不等,祭山程序极为复杂,所献牺牲因各地传说不同,图腾不同而有差异,大致可分“神羊祭山”、“神牛祭山”和“吊狗祭山”三种。大典多在神树林一块空坝上举行。一些地方祭山后还要祭路三天,禁止上山砍柴、割草、挖苗、狩猎等。

羌年节于每年农历十月初一举行庆典,一般为3-5天,有的村寨要过到十月初十。按民间习俗,过羌年时还愿敬神,要敬祭天神、山神和地盘业主(寨神)。全寨人要吃团圆饭、喝咂洒、跳莎朗,直到尽欢而散。整个活动仪式由“许”主持,咂酒则由寨中德高望重的长者开坛。节日期间亲朋好友可互道祝贺,相互迎请。

年满十五周岁的羌族男子历史上尚有举行成年礼(冠礼)的习俗。事前需请来亲朋妈友围火而坐,受冠礼者身着新衣,朝人类始祖像下跪叩拜,同时接受“许”代表天神馈赠的礼品—一用白色公羊毛线栓系的五色布条(护身符),之后由族中长者叙述祖先历史,可由“许”颂经祷告(俗称打“太平保护”)祭家神、祭羊神。

岷江上游地区羌族因受自然条件和环境制约,其生产生活习俗大多停留在农耕文化阶段,所居之处,“依山居之,垒石为室’,吃饭穿衣,自种自收,自给自足。

住房羌族住房一般依地取材,用石块随手砌成,有二、三层之分,多为平顶房。房背用黄泥夯实挡雨,略有倾斜面以利排水。两层房加修牲畜圈、茅厕;三层房底层为畜圈、房屋之间用一独木梯相连。三十、五十房聚为一寨,即为羌案,分别座落于高半山和河谷地带,鳞次栉比,蔚为壮观。民国《汶川县志》称:“羌土寨居,远视如西式洋楼”。

邓笼(羌碉邛笼为羌族的另一特色建筑,“高者十余丈”经数年而不衰。邛笼用石块砌成,分四棱、六棱、八棱、八棱多种,线条垂直分明。一般建于寨口,战时起防御作用,并兼备烽火台的功能,属羌族的一种文化现象。

衣饰历史上,羌族服饰多以自产的火麻经加工后纺线织成,俗称“麻布衫”,或以牛羊毛吊线后织成,俗称“毪衫”,亦有布衫,以青色为多。腰间男束腰带,女束花围腰,外着无袖羊皮褂子,脚缠梆脚,穿草鞋或“云云鞋”(羌绣布鞋)。解放后,河谷地带羌人多着汉装。

饮食以自产的玉米、小麦、养麦、豆类、洋芋及蔬菜为主食。饮食主要有蒸蒸饭、烧馍馍、刀片子馍馍、面皮子(面块)、麦拉子(面汤)、洋芋糍粑等。特色食品为蒸蒸酒、血馍馍等。普遍吸食自产的兰花烟。羌区盛产苹果、花椒、核桃等经济作物,目前已远销海内外。

婚姻羌族行一夫一妻制。历史上有“指腹亲”、“娃娃亲”、“掉换亲”、“买卖亲”,也有“抢亲”习俗。订婚又有“女花夜”、“正酒”、“谢客”、“回门”等程序,极为隆重。男到女家不受歧视。结婚生子后有送祝米和喝满月酒的习俗。

丧葬除火葬外,有土葬、露葬、岩葬等习俗。

羌族民间文学极为丰富,著名的叙事长诗《木吉珠与斗安珠》》和《羌戈大战》,不仅是民族史诗,更是珍贵的文化瑰宝。《洪水朝天》、《开天辟地》等民间故事更反映出羌族独特的审美观和艺术观。羌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优美的莎朗舞和动人的山歌均是民族传统文化的结晶。

羌族的挑花刺绣工艺精湛,在我国工艺美术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从“逐水草而居”至“依山居之,垒石为室”羌民族经历了漫长的岁月,创造了灿烂的文化,为开发西南边陲,维护祖国统一,作出了巨大贡献。羌族文化,丰富多彩、源远流长。在新的时代,羌族人民又赋予了羌族文化新的内涵。羌民族正立足自然优势、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水电业、旅游业、农工商并举,林果畜齐上,羌区明天更美好。羌族文化将更加灿烂夺目。

·羌族饮食:羌族人民的主要食物有玉米、小麦、青稞、胡豆、黄豆、碗豆、荞麦等;还有从川西平原运来的大米、面粉等。蔬菜有圆根萝卜、白菜、辣椒、莲花白等,常吃自己泡制的酸菜,每日以三餐为习。制作饮食、烹调较简,常见方法是玉米粥内加蔬菜,叫“麦拉子”;还有玉米面或麦面做的馍馍或玉米蒸蒸,称作“面蒸蒸”;用大米煮到半生拌玉米面蒸熟,此饭如以玉米面为主叫“金裹银”,以大米为主叫“银裹金”;有把青稞或小麦做炒面用以放牧或外出时食用。羌民平时很少吃新鲜猪肉,一般在冬至后杀猪,猪肉切成长条挂在灶房房梁上,以烟熏干成“猪膘”,颜色熏黄为好,传统的观念是,这种“猪膘”存放得越久越好。杀猪后的新鲜瘦肉,洗净后灌进小肠作香肠,一般在年节食用。

无论男女老少,均喜饮用青稞、大麦自家酿制的咂酒,也称青稞杂酒或酿制时将青稞或大麦煮熟后伴上酒曲,放入坛内,用草或衣物覆盖7天后发酸而成。饮用时启坛注入开水,插上细竹管,轮流吸吮,一般喝一半再添水,到味谈为止。过去吸兰花烟,现多吸香烟。在靠近藏族村寨或杂居的村寨,一般年老男女还吸鼻烟。

·羌族礼仪:在西南羌族等少数民族中流行着一种饮咂酒的待客礼仪。家有贵宾至,主人往往请客人喝当地特有的泡坛酒(即“咂酒”),以表敬意。先将桌子和盛有糯米酒的酒坛放在堂屋中,桌子四周不设座,客人围桌而立。饮前,主人叫主妇出来启封开坛,并端上一只盛满热水的盆或碗。人们以通节细竹就水中一吸,然后注入酒坛中,使酒不欠不溢。接着,主客轮流以细竹吸酒而饮。酒液将完时,须加水,直到酒味清淡为止。

·羌族禁忌:1.产妇未满月,不能进灶房,怕得罪灶神和家神菩萨;也不能见生人,怕生人把鬼带进来。

2.孕妇不能进新婚夫妇的新房。

3.病人忌见生人,并在病房外立一条板凳,以示拒绝外人入内。夜间禁止在病人房里吹口哨。

4.饭后不能把筷子横放在碗上,也不能倒扣酒蛊,因为这是敬鬼仪式。

5.忌坐门坎和楼梯。

6.正月初一忌大声叫骂,并把火钳、绳子、菜刀藏起来,因为这些东西象征不吉利。

·羌族丧葬:火坟,羌族丧俗。在茂波族自治区雁门乡一带,一个村有几个火坟。这些火坟位于村寨附近,系用木板门形状,约五尺见方,有小门。人死后连棺材一起烧。扫灰由小门投入火坟。有的地方是数姓共一个火坟。

旧时羌族有土葬、水葬、火葬三种形式。火葬是自古相传的葬式。在解放后仅以北约一些地区仍行火葬,其他地区因受汉族影响已改。凶死、传染病死及其他非正常死亡者仍用火葬。其人死后三天进行火化。火化前须请端公念咒,然后抬至火葬场,那里有一座可以移动的小木屋,内供奉本族历来的神位,此时将木屋移运他处,而把应火化的棺木放在原处,然后四周堆放柴火连棺火焚。这时死者亲人周围坐学武、跳丧舞。焚化之后,将骨灰埋在地下或岩穴。

·羌族婚姻家庭:羌族的婚姻形式,基本是一夫一妻制。解放前,男女青年无恋爱自由,视自由恋爱为有损家风,婚姻不能自由,封建买卖婚姻盛行,儿女婚事均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订婚时经三道程序,首先“开口酒”,即许口酒。当男女还未成年时,男方请媒人到心目中的女方说亲,如同意则由家长提出一定时间,男方到女方家办酒席宴请,名“开口酒”。酒席上女方提出聘金数目,双方议定,表示订婚初步成功。数月后,男家去女家备酒席招待近亲,称“小定酒”,此时要送上些彩礼,置于神台之上,以示庄重。“大订酒”上,两家具体商定结婚日期,男方要大宴宾客,款待女方亲朋,此时男方根据议定交清聘礼,特别要备一分银子奉送岳母,在整个订婚过程中,姑娘不得露面,藏于房内或亲友家中。

羌族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家长制家庭,每个家庭就是一个生产和生活单位。一般家庭是直系亲属同居,家庭成员多是祖孙三代。以父母、子女两代居多。平均每家3至5口人,除独子外,多子家庭在儿子长大成婚后,分家独立门户。父母身边留一子作养老送终的依靠和传宗接代的苗子,所留以最年幼儿子居多。

家庭中以男性年长者为一家之主,皆由父亲担任,如父去世儿子可当家。如绝嗣,家产由父亲亲属继承。家庭中男性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可支配家庭收支、安排生产、决定婚嫁和财产继承,主持祖先祭祀及参加重大社会活动等。而女性则处于支配地位,不仅无财产继承权,也不能参加重大祭祀活动,还不能随便与男子谈笑。由于羌族妇女在生产劳动中,占据重要地位,除不犁地外,从种到收的农活及家务都由她们操持,并受母权制残余影响,她们在家庭中也拥有较大的权力和地位。如儿女的婚事须征询她们的意见,无儿时财产可由女婿继承家业等。另在家庭中母舅权力较大,诸如婚丧嫁娶、分家、继承家业等大事,皆须母舅允诺并由他们主持办理。

羌族节日:羌族最隆重的民族节日为“祭山会”(又称转山会)和“羌年节”(又称羌历年),分别于春秋两季举行。春季祈祷风调雨顺,秋后则答谢天神赐予的五谷丰登,实际上是一种春祷秋酬的农事活动,却始终充满浓郁的宗教色彩,更折射出远古神秘文化的光辉。举行祭山会的时间各地并不统一,有正月、四月、五月之分,亦有每年举行1次或2—3次不等,祭山程序极为复杂,所献牺牲因各地传说不同,图腾不同而有差异,大致可分“神羊祭山”、“神牛祭山”利“吊狗祭山”三种。大典多在神树林一块空坝上举行。一些地方祭山后还要祭路三天,禁止上山砍柴、割草、挖苗、狩措等。

羌年节于每年家历十月初一举行庆典,一般为3-5天,有的村寨要过到十月初十。按民间习俗,过羌年时还愿敬神,要敬祭天神、山神和地盘业主(寨神)。全寨人要吃团圆饭、喝咂洒、跳莎朗,直到尽欢而散。整个活动仪式由“许”主持,咂酒则由寨中德高望重的长者开坛。节日期间亲朋好友可互道祝贺,相互迎请。

其它集会

三月三:已婚妇女每年三月三日敬娘娘菩萨,求神赐孩子,保佑孩子平安。

三月十二:每年三月十二日,寨子里要宰一只羊,祈求土地菩萨保佑丰收,并忌路一天,禁止过往行人进村寨,这天称为“青苗会”。

七月七:未婚妇女每年七月七日要做“巧牙会”。即邀约邻近的姑娘们,聚会在一起,唱歌跳舞,尽情欢乐。

十一月一:每年十一月一日,到牛王庙烧香、点蜡、烧纸钱,并宰羊一只,鸡一只,祈求牛王菩萨保佑耕牛平安。这天,全寨的耕牛休息一天,所以又称“牛王会”。

山王会:“山王会”是祈求山王菩萨保佑六畜兴旺,庄稼丰收。做会时,要宰一只羊。山王会的会期各村寨不同。

观音会:“观音会”,一年三次,第一次是三月十九日,第二次是六月十九日,第三次是九月十九日,祈求观音菩萨保佑村寨内大小人口平安。

川主会:“川主会”,每年六月二十四,以寨为单位举行,祭奉川主。当天全寨休息,穿新戴花,唱歌跳舞,大办酒席,是规模最大的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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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离九寨沟不远,比九寨美得更神奇 却一直火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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