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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狗人士和爱狗人士有什么区别怎么看待建议制定法律禁虐禁食猫狗你会因为自己曾经遭遇车祸而成为“恨车人士”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同理,那些恨狗人士本身其实未必真的就被狗伤害过。
网上至少九成以上的恨狗人士,声讨的从来都不是狗。
遇见不文明养狗、遛狗的事情,他们指责;听到宠物狗伤人的新闻,他们谴责;看着大街小巷的流浪狗,他们忿忿不平。更有走火入魔的人,甚至会为有人毒杀宠物狗而击节叫好。
纵观这些所谓恨狗人士的一言一行,他们表面上恨的是狗,实则恨的只是狗背后的主人,也就是那些个爱狗人士。
何谓爱狗人士?
带着自己的宠物狗参加表演的人是爱狗人士吗?当然不是。试问如果真的爱狗,为何要违反狗的本能,训练它们直立行走呢?狗对这些人而言,和刘谦手中的扑克没有分别,只是道具而已。
做宠物美容生意或是开宠物诊所的人同样不是爱狗人士,就像有人开饭馆,有人卖百货,不过是谋生的手段罢了。
投喂流浪狗的人一定是爱狗人士了吧?依然不是,准确地说,这些人是爱心人士,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是炒作摆拍的人。
大多数的爱狗人士,出发点还是自身的利益。这个利益,包括金钱、名声,也包括身心的愉悦。
狗与人,是非与对错
从早些年的爱狗人士高速拦车到玉林抢狗,从频见报端的恨狗人士小区投毒杀狗到前阵子摔死伤人的宠物狗,爱狗人士与恨狗人士的争锋,从未停止。
缉毒、搜救、导盲以及陪伴,爱狗人士能找到一万种喜欢狗的理由,那么恨狗人士一定能找到一万零一个被狗咬过的人加以反驳。反之亦然。
那么双方究竟孰是孰非?
没有答案,无数次的交锋,没有赢家,先正相信,未来依然会有争论,依然没有赢家。只是可怜了那些被双方代表的狗,夹在中间两头受气。
其实每一起关于狗的争议,其背后都是人的纠纷。
宠物狗伤人了,这是民事侵权,摔死咬人的狗,还是民事侵权。至于小区投毒杀狗,或是高速拦车抢狗,甚至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在我看来,无论是走火入魔的恨狗人士,还是极端爱狗人士,其实都是一丘之貉,都是极其自私自利之人。每一次的争吵,除了弄得网络一地鸡毛之外,没有半分其他积极意义。
先正养狗,也吃狗肉,我觉得这才是一个正常人的所为。何必要标签化一个群体,然后双方对立,从此喋喋不休?恨狗人士与爱狗人士之争,可休矣。
把猫狗定性为伴侣动物是与欧美发达国家接轨的“文明之举”。现在宠物拥趸者又主张全面禁食猫狗肉。宠物拥趸者认为,西方文明世界是不吃猫狗肉,吃猫狗肉是陋习,是野蛮人的行为,是不文明的现象。
在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过程中,一些人疑似夹带“私货”,把禁食猫狗肉行为制定为地方性法规。如某市立法禁食猫狗,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该市由此成为大陆第一个立法禁食猫狗的城市。
而某市相邻的东方之珠早在上世纪50年代便立法禁食猫肉狗肉。当地《猫狗条例》规定,市民若屠宰狗或猫食用,最高可罚款五千港元及监禁六个月;在屠宰过程中如果同时违反《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最高可罚款二十万港元及三年监禁。至2000年,吃香肉(狗肉)的现象在当地已经几乎绝迹。
2010年大陆曾尝试制定《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拟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由于“种花家”各地存在民族宗教、生活习惯等差异,上述立法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东方之珠爱护动物协会的人士希望内地也能早日迎来这一天(政府出台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规定,明确禁食狗类)。
近期,港区代表建议全面禁食猫狗肉。代表还建议,要把猫狗宠物定义为动物伴侣,而非个人财产,大幅提高相关罚则,以打击盗猫盗狗供食用的罪行。
4月份,农业农村部发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这份对动物养殖业有指导作用的“白名单”明确将狗去除。
由于历史文化的差异,不同的地区和国家对待“吃狗肉”有着截然不同的态度与理念。大多数西方国家将吃狗肉视为禁忌,但也有部分西方人支持其他国家吃狗肉的习俗。
针对不文明养狗、偷盗毒杀猫狗肉产业链等问题,有最高权力机关代表提出制定《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法》的议案:一要求猫、犬的所有人负起责任,严惩不文明养犬行为;二是禁止所有人虐待、食用猫狗;三是从源头上控制流浪动物产生,建立救助体系。
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代表,其言论具有免责权。是否会根据其提议制定法律,要看是否有立法的迫切性。
现实社会中,要求猫、狗的所有人(宠物主人)负起责任来,并不容易。一是人的素质高低参差不齐,就算是有法律约束,也很难让某些人不遗弃猫狗,也很难让某些人文明养狗;二是并非所有人的经济条件都是稳定的。不能说经济条件差的人就不能养猫狗,当这些人自身生活都存在问题时,不能道德绑架他们,不能强求他们不遗弃猫狗;三是建立救助体系的说法令人愕然。“种花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还没富裕到可以去全面救助流浪猫狗。再说,养狗人的不当行为,为什么要大家来买单呢?四是城乡差异性很大,不能拿城里的“小资”生活来要求农村;五是很多民族是吃狗肉的。如贵州的一些少数民族、朝鲜族等。你让别人改变民族习惯来迁就你?
综上所述,要制定一部专门保护猫狗的法律,并不容易。
平心而论,“种花家”吃狗肉的人并不少,也有专门养殖肉狗的产业,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链。有网友说不存在养殖肉狗的企业,也有网友说网上查询可以看到有很多养殖肉狗的企业。
还有网友说,食用的狗不可能注射狂犬疫苗,不可能经过检疫。在农村,人们打一条狗食用,可能没有这么多讲究。就如同杀一头家养猪自用,可能也不会去检疫。
值得指出的是,并非所有养宠物狗的人都拒绝食用狗肉;不喜欢宠物狗的人,也有拒绝食用狗肉的。
制定法律要征求大多数人的意见。制定禁食猫狗的法律,肯定会先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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