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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开家狗肉店可不可以(开狗肉馆现在国家有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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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text-indent:2em;">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在北京开家狗肉店可不可以,以及朝鲜城市可以养狗吗合法吗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养殖土狗有市场吗华夏是什么意思在夏朝之前还有华朝吗玉林现在还有狗肉节吗在北京开家狗肉店可不可以养殖土狗有市场吗

养狗卖肉不建议养土狗,土狗饲料转化率低,一条土狗成年后最多50斤,普遍都是20到40斤左右,出肉率不高。可以考虑一下国外大型狗品种,比如拉不拉多,随便就可以上80斤,阿拉斯加破百很正常,杜高,卡斯罗近百的体重,高加索中亚150斤也有可能,和养猪一样,出肉率高。不过国内爱狗人士教多,养狗吃狗肉要承担一定的压力,如果碰到极端人士可能连你的种狗都买去。所以有这个想法要慎重。想养可以去做狗肉比较出名的地区,比如朝鲜交界的地方,两广川贵地区,沛县一带,主要看当地要有吃狗肉的风气。两点,一:品种,二:销路

华夏是什么意思在夏朝之前还有华朝吗

谢谢悟空小秘书的邀请。这个问题前面已经有13个作者做出了回答,目前还没有看到让我认为是讲得比较好的答案。因此,这里我谈下自己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在正式答问之前,我们先来谈谈《尚书·武成》中的这个“华夏”概念。

前面有几个答问者都引用了《尚书·武成》“华夏蛮貊,罔不率俾”这条材料,其实,这条材料是有问题的。这里提到的所谓《武成》出自《古文尚书》,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曾用128条证据指出《古文尚书》不可信,因此有学者也将之称作“伪《尚书》”。

那么,真本《武成》存在吗?《汉书·律历志》所载《世经》引用了《武成》两段81字材料,涉及武王伐纣、归周日辰等,这些材料几乎完全与《逸周书·世俘》的记载相同,因此,大量学者指出,《逸周书·世俘》才是真正的《尚书·武成》,具体研究可参阅陈逢衡《周书补注》、陈梦家《尚书通论》、刘师培《周书补正》、庄述祖《尚书记》等。从《世俘》全篇来看,文中并无“华夏”一词。因此,我们谈“华夏”这个概念也不能从《尚书》开始。

二、《左传》是记录有“华夏”一词的唯一先秦文献

在先秦文献中,“华夏”一词实际上只出现过一次,即《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蔡声子所言:“楚失华夏,由析公之为也。”当时的历史背景是:

公元前585年(鲁成公六年),晋军用楚人析子之谋,败楚军于绕角(今河南鲁山县东南)。随后,晋军又侵入楚国的附庸国蔡国(地在今驻马店上蔡县)和沈国(地在今河南省驻马店平舆县),并俘获其君。蔡国、沈国与周人同为姬姓,而周人有自称“有夏”的文化背景。因此,这里蔡声子(蔡文公之孙)所说的楚国所失掉的“华夏”就是指姬姓的蔡、沈二国,这与后来用“华夏”来指代“古代中国”的意思是有根本差别的。

在西周时期,姬姓诸国往往被称为“诸夏”,有时也称为“诸华”(华、夏二字,古音极近),这说明华、夏在作为族群称呼时可以同义互换。比如,上面提到的《左传》“楚失华夏”一词,在《太平御览》卷294就引作“楚失诸华”。又比如,公元前500年(鲁定公十年),齐景公与鲁定公的夹谷之会,时为傧相的孔子针对齐人欲指使莱人劫持鲁公的行为而说了这样一句话:“裔不谋夏,夷不乱华。”这里的“华”与“夏”对文,用来指姬姓的鲁国,也说明华、夏二字并无区别。

三、华、夏的本义及其区别

我们知道,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夏”这个名称曾作为一个朝代出现。但是,周人也往往自称为“夏”。这是什么原因呢?根本原因就在于夏是一个文化概念,不是种族概念,也不是地理概念。比如,顾颉刚先生说:

划分“诸夏”的主要条件是文化而不是地区、氏族。……当所谓“蛮夷”国家吸收“诸夏”文化,具有了“诸夏”国家的条件时,即可进入“诸夏”的行列,正如“诸夏”国家在丧失其条件时,即被视为夷狄一样。(《“夏”和“中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一辑)

又比如宋育仁《泰西各国采风记》说:

《经》言夷夏之辩,以礼义为限,不以地界而分。《传》言降于夷则夷之,进乎中国则中国之,倘如旧说分以地域,则降于夷者必徙而之夷,既无是事;进乎中国者,必进而据地。进而据地,灭人之国,方讨之不暇,反视同中国,又无是理。”(《小方壶斋舆地丛钞》再补编)

以上这个观点是可信的。但从西周文献来看,夏的早期用法则主要是与姬姓周人有关。姬姓周人当时主要聚居于中原地区(特别是关中平原与豫西地区),这便为“夏”转化为族群和地理概念创造了条件。比如《三国志》出现的关羽“威震华夏”一词,这里的“华夏”就用来指中原地区,并在以后的史料中逐渐转化为了古代中国的代称。

需要指出的是,古代文献中的华、夏二字在作为族群意义使用时虽然相同,但二字出现的时间有早晚之别。从时间上来看,作为族群意义的“夏”字在《尚书》、《墨子》、《论语》、《诗经》中已经出现,但“华”字在这些文献中并没有族群义的用法。根据笔者的统计,作为族群义的“华”字在《左传》中出现了六次,分别为襄公四年、十一年、十四年、二十六年,昭公二十九年和定公十年。上述各例华字在表达“诸夏”意义的同时,都会同时涉及礼仪、道德、教化等方面的内容。这也再次有力地证明了一点,“夏”字是文化概念,不是种族概念和地理概念。

四、在中国历史上,夏朝之前还有华朝吗?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华夏二字等义,这实际上已经否定了在夏朝之前还有华朝的这种看法。从先秦文献来看,在夏崛起之前,还存在一个叫“虞”的强大政权,这一点已经有不少学者提及。当然,这个问题与本文无关,我们可以不谈。需要说明的是,我国有极少一部分学者认为中国历史上除了夏族之外还存在一个“华”族。但是,这种看法在先秦文献中是找不到证据来支持的,因此并不可信。

我是头条作者古史微,专注于研究先秦史已有多年。以上回答,希望能让题主满意,也希望各位读者朋友提出意见,并欢迎评论、点赞、转发,谢谢大家。

玉林现在还有狗肉节吗

近年来,每逢广西玉林狗肉节前后(每年6月21日),爱狗人士和吃狗肉一方的争斗总会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争议不断。

广西玉林狗肉市场

就在不久前,一个消息在网络上不胫而走。今年的玉林狗肉节被禁了:部分外媒在网路发布消息,指迫于舆论压力,玉林市政府今年拟停办狗肉节,同时推出政策,通知市内餐厅、街头摊檔及市场商贩,要求严禁在6月15至21日贩卖狗肉,违者将处以罚款10万元人民币,约合44万元新台币。

真的如此吗?这不,广西玉林市委宣传部出来辟谣啦:所谓“荔枝狗肉节”系本地民俗,并非官方主导的地方节庆,因此不存在“停办”一说。此外,就“叫停狗肉交易”一事,玉林市委宣传部称,未听说也未发布这一政策,目前尚不清楚网传消息来源。

这也就意味着今年的狗肉节仍然会如期举办,爱狗人士的愿望落空了。

早在一个月前,爱狗者和吃狗者在网络上的争论就已经硝烟弥漫了。

有#玉林狗肉节##抵制玉林狗肉节#等话题,爱狗人士积极宣传呼吁抵制、取消狗肉节;也有#理性爱狗#等话题,那些理性、中立派,呼吁爱狗者和吃狗者理性解决问题。

不少实体宠物店打出横幅,他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对抵制活动进行声援,从而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让更多的人加入其中。

大连市一商家打出抵制玉林狗肉节的横幅

玉林“狗肉节该不该禁”,双方争议不断

广西玉林人夏至吃狗肉的习俗成个狗肉节,让国人操碎了心。争论年年不休。爱狗人士觉得人类的朋友不能吃;狗贩和食客认为这是伪善,他们只看到狗,看不到其他动物。

吃狗者:吃狗肉是当地的民俗

广西多地都有食用狗肉的习俗,玉林食狗肉的习俗始于明朝。

民间谚语:「冬至鱼生夏至狗。」狗肉在中医理论中属于温热、容易上火,到了夏至是夏天最后一次吃狗肉,也唯独在夏至这一天,狗肉和荔枝同吃才不会像往常般热火攻心。

食狗习俗

*据1993年出版的《玉林市志》记载,玉林有“冬至鱼生夏至狗”之俗,对玉林人而言,这一风俗是亲友团聚、增进感情的途径。

*100年前辜鸿铭在广东办的《时事画报》里,夏至吃荔枝和狗肉也被作为粤地风俗来描述。

多数玉林人认为吃肉狗和吃鸡鸭鱼并没有两样,也不能将宠物狗和肉狗混为一谈,“就好比吃鱼,很多人都吃河鱼、海鱼,但估计没有人会将鱼缸里的金鱼吃掉,吃和不吃之间并不矛盾。”

爱狗者:狗是伴侣动物,如何能吃?

有爱狗人士认为:狗是伴侣动物,从本质上看,吃狗肉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它破坏了人类和狗之间的感情。吃狗肉行为不符合当今世界尊重生命、倡导文明的历史潮流,现在全世界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禁食猫狗等伴侣动物,显示人类对动物朋友的尊重和感恩。

此外,市场上狗肉来源不明,食用的狗肉来源多属非法偷盗。近两年来,利用毒镖偷狗贩卖的新闻屡见报端,而这些被毒死的狗很可能就上了你的餐桌。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孝正则表示“对吃不吃狗肉的争论,“实际是民间习俗与动物保护之间的矛盾。保护动物应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但同时也要尊重每个人正当的饮食需求。”

双方除了在网络上“骂战”不停,私底下动作也不少:

爱狗人士2010年起,“玉林荔枝狗肉节”被国内一些动物保护组织知晓,开始受到关注;

2011年和2012年,这些组织又吸纳了更多的反对者,开始到玉林当地的狗肉档去抵制;

去年夏至(6月21日)当天,一名爱狗人士前往玉林,在堆满狗肉的桌子前下跪,“向狗谢罪”,更引发集体讨伐;

高速路上拦车救狗,造成交通大堵塞;

今年,有更多的明星如杨幂、陈坤、大S,也加入这种声讨和呼吁,要求玉林当地取消狗肉节的举办;

今年6月初,10名外地人员,踢坏玉林当地经营狗肉商户的大门,想强行救狗,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双方报警后,商户向多家部门出示了动物检疫证等相关证件,不明身份的“救狗者”不能出示任何“狗是偷来的”的证据,踢门后扬长而去。

高速路拦车救狗

面对爱狗人士的种种行为以及舆论的压力,为了避免过度刺激爱狗人士,玉林政府和当地商贩做了一些妥协、退让。

玉林当地今年5月下旬,有当地官员披露,“政府发出内部文件,禁止公务员及家属在最近一个月内公开吃狗肉”。今年端午节前后,玉林市工商局又通过商会向商户发布“口头通知”,禁止任何人当街宰杀狗类,不将熟狗挂在店面、餐馆名字和菜单不带“狗”字等。

6月9日,玉林多家餐馆将招牌中的“狗”字遮挡。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刚刚粉刷过的店名“玉林第一家脆皮狗肉餐馆”已经更名为“玉林第一家脆皮肉餐馆”,“姐弟丽江脆皮烧烤狗”售货车,被车主用纸条糊住“犬”字偏旁,变成了“姐弟丽江脆皮烧烤句”。

禁止当街屠狗,禁止商铺招牌中出现“狗”字,虽然不改变杀狗、吃狗、卖狗肉的事实,但对爱狗人士的感情上算是一种安抚。

然而这些措施显然没有解决双方所争执问题的根本。中国并没有禁食狗肉的法律规定,政府自然不能直接介入干预当地的民俗。

但是近年来,玉林市有关部门对夏至期间吃狗肉引发的争议高度重视,对狗的养殖、屠宰、运输、加工、经营与消费多个环节进行监督和综合治理,同时提倡爱护动物,保护动物,文明用餐和健康用餐。

可是从现实角度来看,狗肉屠宰监管的难度较大

据了解,由于目前国家对狗的屠宰并没有像对生猪一样要求定点屠宰,屠宰点以私有居多,并且大多是夜间屠宰,流动性强,目前监管难度较较大。而且肉狗的养殖户以不规范的散户居多,流浪狗、病狗都可能成为屠宰、出售的对象,食用狗肉,容易产生健康隐患。

肉狗养殖

“狗肉节”之争,可以看作是社会伦理、价值观、利益多元化“融入”的一个缩影。面对这样一种社会多元化背景,首先必须承认其发展的过程性,要相信时间的力量;其次,则是要恪守社会法律与文明的边界,以理性方式来维护自身的立场,避免过激行为和“胡闹”。在更有效措施出台前,这场围绕着该不该吃狗肉的困局,恐怕短期内仍将继续争议下去。

在北京开家狗肉店可不可以

你想作孽谁也拦不住你。但我要告诉你的是:当恶报现前,祸及你和你家人的时候,悔之晚矣。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蝼蚁和飞蛾的生命我们都尚且要尊重要爱惜,何况人类的好伙伴,狗狗呢!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诸恶莫作,诸善奉行。阿弥陀佛!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在北京开家狗肉店可不可以和朝鲜城市可以养狗吗合法吗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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