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text-indent:2em;">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江夏西街18号小区里养狗的多不多遛狗的都拴狗绳吗有流浪宠物吗和花园西街养狗怎么样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江夏西街18号小区里养狗的多不多遛狗的都拴狗绳吗有流浪宠物吗以及花园西街养狗怎么样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广州男子楼顶吊狗致死,冲目击者大笑,你怎么看广州一男子天台吊死小狗,只因“要回家养不了就杀了”,你怎么看江夏西街18号小区里养狗的多不多遛狗的都拴狗绳吗有流浪宠物吗广州男子楼顶吊狗致死,冲目击者大笑,你怎么看首先,我不反对吃狗肉,前提是这个狗肉你不是偷别人谁家狗得来的,毕竟吃狗肉不犯法,但是无论这是只狗,还是只鸡,这样的杀害手法,是不是残忍了点,是不是太不人道主义了点。
现在杀猪都提倡电杀,人道主义杀害了,何况还是只狗,一个经常被形容成家庭一员,人类朋友的动物。
该男子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问题搜索了媒体信息,当前还不知道这只狗到底从而来。
如果是偷的,那么该男子可能面临的是盗窃罪,是刑事处罚,具体判刑会看涉案金额。
如果是捡的,狗主人讨要不还,可能面临的是侵占罪,面临的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且我无法想象这个狗的主人面临什么样的悲痛。毕竟对于吃狗的人来说这就是狗肉,对于狗主人来说,这就是朋友,并且承载了非常多的难忘回忆。
如果该男子就是正规渠道,买了一只狗,进行虐杀。
是的,我国没有对普通动物进行保护,没有对虐杀动物做一些处罚。
但是该男子所在的地区——广州,作为一线城市,在2009年7月1日起实行了《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里面对养犬,如何登记,如何饲养,如何赔偿做了非常细致的规定。
其中有几条,我单独说说。
关于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首先,如果这个男子是买的狗,那么是需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登记的,没有登记可能面临的是2000元的罚款、
再说里面还规定,里面明确规定了:饲养人应当妥善管理犬只,不得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影响公共秩序和安全,不得虐待或遗弃犬只
该男子的行为,楼顶上公开杀狗,很明显这个狗的叫声是极其的干扰他人生活的行为,并且手段恶劣,扰乱公共秩序,最主要的是这难道不是虐待后杀害吗?
需注意的是,根据规定,存在虐待犬只,公安机关是可以没收犬只的,并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
并且三年内,如果被行政管理机构处罚累计达三次,或者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的,自最后一次行政处罚做出之日起五年内公安机关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这条大家可以留意下,不仅仅针对这个事情,希望大家看见虐待狗时,积极通过法律手段举报合理维权)
另外,杀狗产生的噪音,扰民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题外话一直以来,关于养狗这件事,总是会引起争议,但是我相信大家无论怎么样的观点,其实我们统一讨厌的都是那些不文明,甚至违法的行为和现象。
我们讨厌他人虐杀或虐待动物,这个动物不仅仅包括狗
我们讨厌他人养狗随意遗弃,讨厌养狗不牵绳,讨厌不清理狗粪便,讨厌一些养狗的人不合理的极端维权行为。
其实这些行为是大家的共识,我也建议大家可以多阅读各地城市关于养狗的规定,有狗的做一个合格的狗主人,没狗的和有狗的面对不合理和合法的养狗行为,都积极举报。
只有这样,社会才会更加和谐美好。
广州一男子天台吊死小狗,只因“要回家养不了就杀了”,你怎么看小狗属于他的私有财产,中国没有法律规定不可以就是表示政府部门许可这么做,但从道德层面上我们应该谴责他,毕竟也是一条生命,当初你养他的时候是当宠物养的,不是当一盘菜来养的,人应该有感情,忠诚了你那么久,最后结果性命断送在你手上,你说应该吗?但转过来一想,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变成流浪狗?到时候还是被别人谴责,养了就该负责到底,流浪狗咬人时有发生!流浪不行,找福利机构收留?我知道在我身边没有这样的福利机构!也没人愿意养!我们身边又没有专门收买狗的,那怎么办呢?快递到新的住宿地点!万一不方便呢?大家可以讨论讨论如何在养狗后遇到不可预测的事情而放弃养狗,小狗狗能有个好的归宿!
江夏西街18号小区里养狗的多不多遛狗的都拴狗绳吗有流浪宠物吗绳遛,没流浪的
OK,关于江夏西街18号小区里养狗的多不多遛狗的都拴狗绳吗有流浪宠物吗和花园西街养狗怎么样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