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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养犬规定(天津市养犬管理办法)

寒冬 你有想过在天津养只狗吗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天津养犬规定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天津养犬规定以及养狗天津条例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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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养狗新规定2022天津养狗政策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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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对饲养犬只未按期接种狂犬病免疫的,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条例》第22条规定饲养犬只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养犬:携犬出户时由成年人用束犬链牵领,主动避让他人;管理好所养犬只,防止干扰他人生活。

在建成区内饲养烈性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五千元罚款。在非建成区禁止饲养烈性犬的,由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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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养宠物狗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各个城市针对养宠物狗有具体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宠物狗管理机制,由区人民政府发文规定,城市小区全面禁止养大型猛犬,全面清理登记宠物狗,定期接种疫苗,全面消除无主人的野狗等等。但养狗造成他人损害的规定还是有的。法律规定,饲养宠物狗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饲养的宠物狗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同时,对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遗弃、逃逸的宠物狗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有关饲养宠物规定在民法典的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中,包括动物园动物、烈性犬类、遗弃动物等致人损伤的侵权责任问题。、不管是个人养的宠物狗还是单位养的狗,比如说警犬等或者看大门的狗,都必须接种狂犬疫苗。如需外出,必须牵狗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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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狗咬伤了他人,作为狗的饲养人具有相应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作为动物饲养人,主人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狗咬人是对方故意挑逗狗,具有重大过失情形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饲养的是烈性犬,那么无论对方是否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你均要承担侵权责任。二、饲养的狗咬伤人,主人需要承担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其中,如果狗咬伤他人的痕迹确实会给对方造成伤疤,那么对方为了治疗这个伤疤支付的美容费也是应当支付的。但是,对方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拒绝支付。三、虽然对方被饲养的狗咬伤了,但是对方的费用主张也是有范围的,无权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并且对方要求你支付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一下列费用必须要提供发票证明,如果对方为了消除狗咬后遗留的伤疤花费了美容费,那么对方也应当提交证据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关于天津养犬规定,养狗天津条例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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