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宠物资讯 > 文章页面

公司养猫养狗是行政的工作范畴吗(在公司养猫)

这就是养猫与养狗的区别


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关于公司养猫养狗是行政的工作范畴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河北省行政学院里养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个人能在单位养狗公司养猫养狗是行政的工作范畴吗江苏省有管理养狗的条例吗养狗违法行为判几年个人能在单位养狗

如果有人说,不让养,那么就是不能养,如果没人说不行,那就无所谓。 1.首先,养犬需要证的,一般人都忽略这个了吧?可能还养的大型犬? 2.其次,办公场所也是公众场所,如果影响到他人,那就是要听他人意见,“领导”自然包括在内。 3.最后,查查你们地区的养犬管理规定吧,问公安。单位和个人养犬都需要防疫的,门卫养的指定什么针都没打吧?有健康免疫证么?还有不少其他限制。 4.最最后,让送走还不送的,报公安会有行政处罚。

公司养猫养狗是行政的工作范畴吗

公司养猫养狗不是行政的工作范畴。

老板把猫狗放办公室养,没人铲猫屎,还到处撒尿,办公室一股尿骚味,狗还咬人。整个办公室都默认管猫搞狗是行政的工作,这是严重不合理的。

公司是工作的地方,不是养狗养猫的地方。

猫和狗都是会传播狂犬病的动物,对员工的危害极其严重。

猫狗除了传播狂犬病,还有大量病毒还有寄生虫还有细菌,会传播多种疾病。

办公室养猫狗,严重破坏了办公室的环境,让办公室的环境脏乱差。

老板在办公室养猫狗,是为了个人的爱好,影响了所有人的工作。

养猫狗,玩物丧志,这样的老板肯定会失败的。

办公室根本不应该养猫狗的。

江苏省有管理养狗的条例吗

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犬类饲养、买卖以及其他经营、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养犬人自律、有关部门严格管理、社会公众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登记、查处违规养犬行为;畜牧、卫生、工商、市容环卫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负责养犬管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当健全管理制度,推行执法责任制,实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第五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就本居住区养犬管理的有关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本市外环线以内地区和外环线以外的城市建成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外环线以外的农村为养犬一般管理区。

外环线以内尚未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农村养犬,可以按照一般管理区管理。经区、县人民政府决定,一般管理区的特定区域可以按照重点管理区进行管理。

第七条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饲养一只小型观赏犬;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小型观赏犬的品种与体高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畜牧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八条个人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暂住证件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独户居住条件。

第九条单位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危险物品存放单位、重要仓储单位、动物表演单位以及部队、公安、科研、医疗卫生等单位,因工作特殊需要养犬;

(二)有远离居民区的饲养场地,有专人负责驯养管理,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三)有安全、牢固的犬笼、犬舍等饲养、管理设施和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养犬,应当经公安机关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

单位和个人养犬到其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养犬登记;其中部队、公安、科研、、、重要仓储单位养犬,以及境外来津人员养犬的,到市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

第十一条申请办理养犬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公安机关开具的凭据携犬到畜牧部门指定的动物防疫机构或者动物诊疗机构注射,领取市畜牧部门制发的犬类免疫证(已取得犬类免疫证的除外),并凭证到公安机关领取养犬登记证。

第十二条已办理养犬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每年度应当携犬到畜牧部门指定的动物防疫机构或者动物诊疗机构注射,领取本年度犬类免疫证,并凭注射证明、本年度犬类免疫证办理养犬注册。

第十三条所养犬死亡、丢失的,养犬人应当自所养犬死亡、丢失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所养犬买卖、赠与他人或者随单位、个人迁移的,应当自受让、受赠或者迁移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禁止重点管理区所养犬到一般管理区登记。一般管理区所养犬迁移到重点管理区的,应当重新办理养犬登记。

第十四条养犬应当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

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第一年度每只缴纳一千元;以后每年度缴纳五百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管理区养犬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进行调整,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般管理区内的养犬管理服务费应当低于重点管理区,具体的收取标准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部队、公安、科研、医疗卫生单位因工作特殊需要养犬的,免收养犬管理服务费。

盲人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养扶助犬的,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免收养犬管理服务费。独居的生活困难的鳏寡老人养犬的,减半收取第一年度的管理服务费。

第十六条养犬缴纳的费用集中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养犬管理工作以及服务需要支出的费用,由政府财政预算列支。

第十七条开办犬类养殖场、犬类交易市场和为犬类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五日内向公安机关备案。

重点管理区内,禁止开办犬类养殖场、犬类交易市场,禁止举办犬类的展览展销活动。

禁止在犬类养殖场和犬类交易市场以外的公共场所从事犬类交易。

出售犬类必须出具畜牧部门核发的动物检疫证明和犬类免疫证。

第十八条市人民政府可以在重大节假日或者举办重大活动期间划定范围,禁止携犬进入。

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划定范围

养狗违法行为判几年

目前没有国家层面的专门法律和行政法规,仅在侵权责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零散条款,比如后者规定,饲养动物,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专门对养犬问题作出规定,多见于地方性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七十八条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一般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侵权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的致害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一条动物园动物的致害责任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遗弃、逃逸动物的致害责任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因第三人过错导致的动物致害责任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四条动物饲养人的行为规范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公司养猫养狗是行政的工作范畴吗和河北省行政学院里养狗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养猫和养狗的区别 看完再决定养猫还是养狗

联系我们

Q Q:

微信号: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