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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狗讨论(小区养狗最新管理规定)

网上寻狗引发养狗大讨论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社会养狗讨论的一些知识点,和小区养狗最新管理规定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你怎样看待当街养狗的人呢小区养狗最新管理规定

估计你也是烦透了,才想到把这些当街养狗的人铲掉。或者你是内心对狗狗有很大的恐惧,然后这些人把狗养在大街上,让你害怕又没有办法。所以你就想要把这些人铲掉。但是,很可惜,我们是法制社会没有办法把这些人铲掉。

广州今年将修订养犬管理条例

你一定要克服对狗狗的恐惧心理。其实有好多狗狗,你不去招惹它,它都不会对我们人类造成伤害。毕竟这些狗心里也是害怕陌生人的,所以离它远点,它往往不会主动攻击你。这些狗狗攻击人,也是出于害怕而对自己的一种自卫心理。

如果这些狗狗实在讨厌,就是你走到它身边,它就会“汪汪汪”的追着狂吠,甚至害怕会不注意的时候,让它咬伤一口。这种时候,一定要找到狗的主人,对他说明情况,让他把自己的狗拴上。毕竟如果真的咬伤了人,对别人造成伤害,还要赔偿医药费,损害邻里关系,得不偿失。

如果狗狗的主人不以为然,你可以找到附近的居民,也许他们也是深受其扰的。和他们一起到狗狗主人家里,让狗狗拴上。狗狗的主人还是不听劝,你们就要到居委会去反应。毕竟人多力量大。相信狗主人会拴上狗的。

我们胡同里,就有一家养着这么一条讨厌的小狗,而且天天在门口放着到处跑。我们每次经过他们家门口就要追着我们到处咬,狗的个头不大,但是呲牙咧嘴的样子还是让我们害怕。毕竟谁都不想让它咬上一口。我们这里的邻居反映了几次,狗主人就把小狗送人了。

所有的事情都会有解决的办法,不需要这么偏激。能和平解决的事情尽量和平解决。

1.关于住宅小区养狗有关规定

养狗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家犬管理条例

一、为预防和消灭狂犬病,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持市容整洁,保证工作、生产、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的正常进行,巩固安定团结,特制订本条例。

二、县级以上城市及近郊区、新兴工业区禁止养犬。生产(包括牧犬)、科研用犬、警犬必须实施检疫免疫。发现可疑病犬,要立即捕杀,以保证安全。

三、各级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兽医站、卫生防疫站及有关部门,施行对犬免疫注射。凡工厂、仓库及农村社员、外侨等私人养犬者,都必须接受对犬免疫注射。注射狂犬病疫苗后,进行登记、收费,发给“家犬免疫证”,并在犬身作统一标记。

四、凡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犬(包括无标记犬),一律视为野犬,公安人员、民兵以及广大群众都有权捕杀,不负任何责任。

犬如伤人,追查犬主。犬主应负被咬伤者的全部医疗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群众出售狗皮时应交回“家犬免疫证”。

六、凡被犬咬致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并由医院向当地卫生防疫站申请狂犬病疫苗注射,防止狂犬病发生。其他家养哺乳动物被犬咬伤者,送兽医站处理。野生哺乳动物被犬咬伤者,要立即捕杀。

七、如有违犯本条例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直至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八、各级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条例制订管理实施细则,认真执行。

2.居民小区养狗有哪些条例

经公安机关和兽医部门联合认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其他犬只。《条例》规定,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人携带犬只出户时间为晚上8时以后、上午8时以前,节假日可延长至上午10时;要为犬只束牵引带;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的粪便;由成年人携带。一般管理区域内,可饲养烈性犬只、大型犬只,但每户限养一只;实行圈养、拴养;外出束牵引带,并由成年人携带;不得进入重点管理区域内;居住在楼房的居民禁止饲养烈性犬只、大型犬只。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学校、医院、幼儿园、体育场馆、博物馆、艺术馆、图书馆、影剧院、文化娱乐场所、历史名园、名胜古迹园、动物园、候车(机、船)室、餐饮场所、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禁止携带犬只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人员密集场所。

3.国家对小区养狗有什么规定文件

小区养犬管理规定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中心规定,主要内容情况如下:

一、犬类动物,每年由养犬人领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进行免疫注射和检疫,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并将有关证明文件交物业管理处查验后,复印备案。未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的不准饲养。

二、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不得携犬与他人一起乘坐电梯。携犬人应当携带垃圾袋,随时将犬的粪便收装,带回自家卫生间处理。违者经查证后,由物业公司按每次十元收取清理费。

三、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承担被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及其它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它损失。

4.关于小区养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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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于邻居协调,无效后可以报警起诉。从2006年3月起开始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社区宠物豢养管理:

一、本规定中所指宠物为住户合法饲养的狗、猫、鸟类等,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如鸡、鸭、鹅、羊猪、兔、牛、马等。

二、凡本小区饲养犬类的养犬人必须持有动物防疫站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注册,领取养犬登记证,并保证每年检查一次。

三、养犬人须持有(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到物业公司进行登记备案,否则视为无证豢养。对无证犬、无登记犬,物业公司有权收缴并将其逐出本小区或向公安机关举报。

四、园区内每户只准豢养一条观赏犬(体长标准:成年犬一般不超过50CM),禁止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烈性犬合大型犬,且养犬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为放置意外事件的发生,小区内严禁遛犬。

六、合理饲养和管理所养宠物,避免饲养犬只狂吠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及休息,家中无人时,应妥善安置。对于不采取措施的,物业公司由权采取强制手段或向公安机关举报。

七、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应加以束缚(如束犬链、犬口罩等),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看管。不得在楼道内或大堂区域内遛犬。

八、养犬人应文明携犬出户,并携带垃圾袋,及时清除犬只所排泄的粪便,不得任其在公共区域内随地便溺。如经发现由饲养户自行清理,或由物业公司代为清理并收取相关保洁费用(每次20元)。

九、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儿童游乐场所和居民休闲活动区等公共场所,应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及儿童。

十、如饲养人所养宠物侵扰他人时,物业公司将以书面形式责令整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或通过公安机关予以制止。

十一、如所养宠物伤害他人时,饲养人应及时将伤者送往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承担相关医疗费用、赔偿责任以及法律责任。

十二、业主应为所养宠物定期注射疫苗,预防传染病,并保存相关证明以备检查。

十三、宠物死亡时,饲养人需及时与畜牧兽医部门联系,并在其指导下对宠物尸体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在小区内火化、深埋。

十四、如遇禽流感、狂犬病等流行病发生时期,须按省、市政府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执行。

十五、凡违反本规定的住户,一次警告、二次则由物业公司会同业主委员会讨论,在小区内进行公告,接受广大业主监督,及督促其加速整改,对屡教不改者将呈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5.小区养狗国家法规

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三点,养犬人需要有固定住所且为独户住所,公租房不满足独户住所条件,居委会也不能给养犬人提供合法养狗证明。所以公租房不能养狗,即使有证件也属于违法养狗。

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三点,养犬人需要有固定住所且为独户住所。

6.住宅小区养狗法规

养犬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做到依法、文明养犬,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本户住(居)所或者单位内部饲养,不得侵占楼顶、楼道、绿地等公共区域;

(二)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三)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即时制止;

(四)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五)不得放任犬只自行出户;(六)不得组织、参与斗犬活动;(七)不得遗弃犬只,任何人不得虐待犬只;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携犬出户时应当遵守哪些行为规范?《条例》规定,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重点管理区内,为犬只佩戴犬牌;

(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随地便溺;

(三)使用不超过一点五米的牵引带(绳)等牵领,不得使用伸缩犬绳;

(四)避开市民出行高峰时段和人员密集区域,并主动避让路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和儿童;

(五)乘坐电梯、出租车时,应当将犬只怀抱、装入犬笼(袋)或者为犬只戴犬嘴套,乘坐电梯应当避开高峰时段,乘坐出租车应当征得驾驶人同意;

(六)即时清除犬粪;

(七)不得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

(八)不得携带或者放任犬只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景区、公园、游园内的水域等水体内;(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7.小区养狗管理办法

小区养犬管理规定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业主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小区环境和公共秩序

一、小区不提倡养犬。

二、根据《养犬管理条例》个人饲养的犬只应当在养犬人的住所内饲养,并且需办理养犬登记证,请养犬人自觉遵守。

三、办理养犬登记证相关手续,新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养犬,要携犬并持动物健康免疫证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养犬登记证。

四、犬类动物,每年由养犬人领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进行免疫注射和检疫,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并将有关证明文件交物业管理处查验后,复印备案。未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的不准饲养。

五、小区主要道路、儿童游乐园等业主活动场所30米范围内,以及在重大节假日或者小区举办重大活动期间禁止遛犬。遛犬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六、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和经常吠叫的犬,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不得养犬。

七、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垃圾袋,随时将犬的便便收装,带回自家卫生间处理。违者经查证后,由物业公司按每次十元收取清理费。

八、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九、对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及时送交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承担被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及其它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它损失。十

一、犬在小区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应由养犬人自行负责。十

二、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发生纠纷的,养犬人应主动采取息事宁人的姿态,约束或处理自家犬,平息纠纷。十

三、养犬人自觉接受物业管理处和业主的监督。

8.小区养狗法律条款

物业公司有义务管理居民在楼道内饲养宠物。城市养宠管理办明文规定,家庭饲养宠物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出门遛,而且不能扰民,楼道属于公用建筑面积,且属于安全消防通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楼道。

如果居民私自在楼道内养宠物,不听邻居劝解,物业有义务与养宠者勾通解决,勾通无果可与执法部门联系强制带离或必要罚款。

社会养狗讨论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小区养狗最新管理规定、社会养狗讨论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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