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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养狗主人的告示(警告养狗居民的提示)

警告 劝退养狗人的5件事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警示养狗主人的告示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警示养狗主人的告示的知识,包括养狗告知书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文明养犬的标语总结民法典关于小区养狗规定

尊敬XXX的幢单元号业主:

文明创建 行政警告 兴化就不文明养犬开出首例罚单

接XXX房管局通知现对您作如下提示:

一、小区养犬需到相关部门进行免疫和登记制度;未经免疫、登记,任何个人不得养犬。

二、小区内的准养犬实行圈养或拴养,未经拴养不得遛狗。

三、在准养犬颈部佩戴统一制作的犬牌和免疫牌;

四、携带犬只进入小区公共场所时应束以犬链和嘴套,防止犬类咬伤他人;

五、犬类在楼道、和其他公共场所排粪,由携犬者立即清除;

六、犬只伤人,犬主及责任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单位因护卫等工作需要饲养烈性犬只或饲养多只犬只的,应当报所在的.区(市)县公安机关批准。烈性犬、大型犬的品种目录,由动物防疫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注:随函附上《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及第二十五条请您详阅!第三十三条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

(二)为犬只佩戴标志牌;

(三)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

(四)对犬只粪便及时清除;

(五)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攻击行人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害人送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先行垫付医疗费后,依法承担责任。

养狗=爱心,管狗=责任养狗+管狗=拥有爱心责任的你。

请您遵守《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请接到告知书之日起,务必对您的爱犬进行拴养,并补齐相关手续。如未进行整改,物业服务中心有权上报相关部门,依法对您的爱犬进行处理!

业主签名:

日期:

【XX】物业服务中心

年月日

东麓驿境小区养犬管理公约

(20XX年4月2日东麓驿境一届二次业主(代表)大会通过,20XX年5月1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养犬管理,维护本住宅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保障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健康舒适和人身安全,根据成都市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住宅小区的实际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住宅区域养犬管理条例实行分工负责制。实行业主委员会负责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制定管理规约并督促实施,物业服务企业具体实施管理,业主、物业使用人积极支持配合并监督,养犬人认真自律原则。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要协助公安机关、街道办、社区等部门在本住宅区域内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开展日常犬只监管。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专人分管,建立养犬信息登记资料,制定管理措施目标

和考核办法,接受业主物业适应人的建议,举报和投诉,调解因养犬引起的纠纷。对违反管理规约的养犬行为予以制止。对违法养犬行为向公安机关等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第五条本住宅区域内依法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制度。养犬人应当将犬只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取得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狂犬病免疫,取得免疫证明。

第六条本住宅区域内坚决杜绝犬只敞放,大型犬、烈性犬必须实行拴养或圈养。养犬人携犬只出户,应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或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要注意避让老人、残疾人、儿童、孕妇和其他行人,要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攻击行人的行为。

第七条养犬人要注意犬只卫生,不得给邻居和其他业主和使用人造成空气或环境污染。携犬出户时对犬只粪便要自觉及时清除,不准污染道路、活动场所和草坪、绿地等公共环境。

第三章违约责任

第八条养犬人无视法律和本管理规约,多次将所养犬只敞放或多次任其所养犬只在业主共用场所排粪便不予清除,经管理人员多次劝阻不予改正的,物业管理人员可将其所养犬当流浪犬送交成都市流浪犬收容机构处理。

第九条犬只伤害其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人送医疗机构诊治,垫付医疗费用,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条养犬人对其所养犬只未依法免疫的,所养犬只伤人不送医疗机构诊治,不垫付医疗费用的;不及时报告疫情的,犬吠影响他人生活养犬人不采取有效措施的:物业管理人员令其改正仍置之不理的应分别报告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公安机关、市政管理等陪门依法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小区养狗规定如下: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3、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起诉流程:

1、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

2、庭前准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3、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4、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申请执行。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申请再审和申诉。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确有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

综上所述,起诉是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起诉是维护合法权利的途径之一,但并不代表着一定要把司法程序进行到底。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都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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