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宠物资讯 > 文章页面

居民楼养狗有法律规定(居民楼房养狗方面的法律)

多部门联合依法整治违规养狗商户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居民楼养狗有法律规定和养狗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居民楼养狗有法律规定以及养狗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文明养狗法律规定关于养狗的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犬只登记管理、犬只扰民伤人事件处置、犬只收容等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因养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犬只免疫、检疫和疫情监测,实施犬只诊疗、防疫监督管理,指导死亡犬只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犬伤处置、狂犬病人救治、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人类狂犬病疫情监测及卫生宣传教育等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及发展和改革、教育、司法行政、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园林和林业绿化、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养犬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养犬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的控制和处置,组织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做好犬只免疫工作,协助做好犬只登记等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管理人协助开展养犬管理工作,推进文明养犬社区治理,劝阻、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制定养犬公约并组织实施,引导和督促养犬人遵守养犬行为规范。养犬行业协会、宠物协会、动物保护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团体和组织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教育会员遵守养犬法规,普及养犬知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养犬人是犬只饲养的责任人,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得违反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环境,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承担因违法养犬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提倡对饲养犬只实行绝育和投保动物饲养责任险。

通报 已被抓捕

法律规定宠物主人应注意什么

1.禁止饲养的犬类等危险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法律依据:

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1、禁养危险动物。我国多地均颁布地方性法规,禁养大型犬、烈性犬。烈性犬包括:獒犬类、斗犬类、牧羊犬类、猎犬类、其他犬类。一般管理区可以养烈性犬和大型犬,但每户限养一只;进行圈养和拴系;出门带牵引带,成人携带;不进入重点管理区域。

2、养犬人应当为犬只办理养犬登记,并按期进行年检。申请养犬登记,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个人户籍证明;犬类免疫证明;或者房产证。

3、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规定,做好免疫、消毒、检测、隔离、净化、消灭、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承担动物防疫相关责任。

4、饲养宠物是一种生活选择,但不能侵犯他人的权益。民法典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以养犬为例,携犬出户时应由成年人用束犬链牵引,主动避让他人,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并管理好所养犬只,防止干扰他人生活。对于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5、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若动物饲养人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则应承担侵权责任;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则可以减轻责任。如果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则不论受害人是否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补充:

宠物养了一段时间之后,因各种情况不能继续饲养了,不能随意遗弃。民法典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饲养的是外来入侵物种,更不能私自放生,需要交给专门的行政主管机关处理。

千万不要因为看到萌翻天的狗狗,就一时兴起决定养犬,反而应该考虑多方面因素,应该三思而后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邯郸发生一起恶犬伤人事件,一小孩左臂被咬烂,遛狗却没有拴狗绳

联系我们

Q Q:

微信号: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

微信